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768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核与辐射安全局 | 发布日期 | : | 2019-08-09 17:04 |
名称 | : | 关于举办全区第十三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19-08-09 17:04 |
关于举办全区第十三期辐射安全与防护
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宁东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我区核与辐射从业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不断强化核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定于2019年8月29日-30日,在银川市举办全区第十三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此次培训分为两个班,主要针对我区五市及宁东地区使用医用Ш类射线装置单位,每期计划培训300人,共计600人。
(一)培训时间
一班培训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8月28日下午15:00-18:30报到。
二班培训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8月29日下午15:00-18:30报到。
(二)培训地点:银川世纪大饭店,银川市玉皇阁北街24号世纪大厦,联系电话:0951-6080688。
二、培训内容
(一)辐射安全与防护法律法规及核安全文化。
(二)电离辐射医学应用的安全与防护及辐射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对象
第一班培训银川市、石嘴山市和宁东地区使用医用Ш类射线装置单位新上岗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每个单位报名不超过2人,规模较大医院可视报名情况增加人员。
第二班培训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使用医用Ш类射线装置单位新上岗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规模较大医院可视报名情况增加人员。
参加培训经结业考试合格者,颁发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核技术利用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二)2016年以后参加各类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的人员,不作为此次培训对象。
(三)请各地级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宁东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内医用Ш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组织参训人员报名相关事宜,报名人员需提交个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各地级市生态环境保护部负责对本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统计,于2019年8月23日前,将报名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发送至邮箱nxfsjbgs@163.com。。
(四)本次培训班由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具体承办。
联系人:刘 佳 联系电话:0951-5160755
纳建峰 联系电话:0951-5160751
附件:全区第十三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报名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附件:
全区第十三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报名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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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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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方式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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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于8月23日前将此报名统计表和报名人员个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到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E-mail:nxfsjbgs@163.com,联系电话:0951-516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