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787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法规与标准处 发布日期 2021-11-17 15:46
名称 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1-17 15:46


            宁环规发〔2021〕7号

 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111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吴迪<0951>5160509)


     

附件: 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的通知(宁环规发〔202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