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40000MB190962X6/2023-00262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布日期 2023-06-16 17:02
名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16 10:00


【A】

〔主动公开〕

宁环函[2023]486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03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现就季明彬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区内粉煤灰替代公路黄土筑路和使用绿色建材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全区粉煤灰产生量2680.07万吨,利用量1355.98万吨,利用率50.59%,是全区目前产生量最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之一。我区粉煤灰主要利用在三大传统行业,即水泥、商品混凝土及新型墙材。其他行业的利用量较小且技术有限,缺乏大规模、具有带动效应的综合利用产业,同时由于宁夏经济总量和综合利用产品市场限制,目前一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的产品出现滞销。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出台规划,起草条例。2021年,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统筹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等目标,明确了13项重点任务,并划定了24项重点工程。2022年,牵头起草并提请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1130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填补了自治区层面法律空白。

(二)明确重点,加强监管。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全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布全区固体废物固体废物重点监管企业103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14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77家、危险废物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单位40 家。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日常环境监管,严格遵循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污染防治原则,以区域防控、科学管理、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大辖区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乱堆、乱放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规范处置与科学管理,提高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

(三)规范管理,提升水平。提升改造现有的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生态环境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要求,将工业固体废物申报模式由季度申报改为月度申报,增加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经营情况月报模块,数据全国联网,强化数据运用,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切实规范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和运营,全区现有22个工业园区除银川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外,其他21个工业园区均有建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目前建成运营的26个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基本可满足全区工业固废处置需求。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严格落实《宁夏十四五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动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一是鼓励电厂完善除灰系统,基本实现粉煤灰干排。二是加强淡季储存设施的建设,推广粗粉煤灰+掺合料+激发剂分选和粉磨等精细加工工艺,提高粉煤灰利用附加值;三是开发大掺量粉煤灰混凝土技术;四是继续推进粉煤灰加气混凝土、陶粒及其制品等利废建材生产应用;五是大力发展粉煤灰在道路铺设、建筑材料加工、土壤改良等领域的应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0951>516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