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40000MB190962X6/2023-00264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法规与标准处 发布日期 2023-06-19 15:00
名称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19 15:00

【A】

〔主动公开〕

宁环函[2023]498号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01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现就尹东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对企业服务型指导帮助力度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执法监管手段,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破解企业实际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在审批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加法,持续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出台加强生态环境准入服务引导、调整分级审批权限、推动环评审批提速增效等十项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措施,助力企业持续平稳生产。建立国家、自治区、外资三个层面重大规划、项目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对列入台账的重大项目清单管理,提前介入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加速环评审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不断完善线上线下服务,积极向企业宣传不见面审批服务方式和途径,指导企业网上申报,区本级审批事项均可实现不见面审批。

二、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严格禁止生态环境执法一刀切,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等简单粗暴行为。二是发挥好守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给予企业适度容错改正空间。三是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对随机抽查且在正面清单内企业优先采用非现场执法手段监管,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

三、聚焦问题整改落实,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针对四防督导、环保督察、排污许可核查等发现的企业问题,深入一线,点对点、面对面帮扶,帮助企业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进度。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织法律宣传小组开展五进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宣讲,现场解疑答惑,引导企业严守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学法知法守法,提高法治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0951>516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