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3-0026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自然生态保护处 | 发布日期 | : | 2023-06-16 16:10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3-06-16 09:00 |
【A】
〔主动公开〕
宁环函[2023]489号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3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就沙坡头区分团宗立冬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卫市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认真履职,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中卫市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严格压砂地周边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含镉等重金属污染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压砂地退出种植区域不予规划新建可能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二、主动尽责,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督
以“绿盾”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为抓手,主动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督,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完成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硒砂瓜研究所大棚及办公用房拆除退出,退出面积约2公顷(30亩)。“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监督和协调中宁石峡沟泥盆系地质剖面自然保护点保护范围内7处硒砂瓜种植地全部整改退出,退出面积约10.063公顷(150.945亩),有力地保护了自然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自然生态环境。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任务,推动中卫市沙坡区2处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破坏问题整改修复,积极推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常态化。
三、协同推动,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不断加大对中卫市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2020以来,统筹安排中卫市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2.83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中卫市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水治理及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尤其是支持中卫市清洁取暖重大项目4.8亿元。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安排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中卫市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坚决落实好自治区有关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保护修复的决策部署及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自治区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中部干旱带压砂地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作。积极指导中卫市生态环境部门,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压砂地生态治理修复等相关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0951>516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