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4-0020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大气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 | 2024-07-01 11:45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2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4-06-28 15:05 |
[A]
[主动公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2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4〕505号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现就蒋新录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利用暗夜星空资源牵引发展特色旅游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据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将从三方面做好配合工作。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光污染
光污染属于新型物理性污染,污染与影响的量效关系尚处于研究阶段,光污染认定存在技术难点。目前大部分国家如美国、日本、法国等均未从国家层面制定光污染控制法律,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光辐射是环境污染的具体形态,对光污染防治提出了总体要求。下一步我区将在全国性的单行立法基础上,根据宁夏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法律在光污染防治领域的作用,切实治理环境光污染,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从而改善社会用光环境。
二、探索建立完善光污染环境标准体系
我国相关行业颁布了一系列技术标准,并逐步纳入国家标准管理执行范畴,一定程度上限制光污染的产生。与光污染密切相关的标准有《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35626-2017)、《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2015)、《室外运动和区域照明的眩光评价》(GB/Z26214-2010)、《LED显示屏干扰光现场测量方法》(GB/T34973-2017)、《绿色照明检测及评价标准》(GB/T51268-2017)等二十余项标准规范,涵盖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玻璃幕墙反射光限制、眩光限制、LED显示屏幕干扰光限制、绿色照明评价等方面。参考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国内外有关光污染管理情况,我区正在逐步开展光污染防治研究工作,为建立完善光污染环境标准体系奠定基础。
三、加强光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性研究
当前我国通常使用配备CCD相机的望远镜捕获无星星区的夜空图像,并使用标准的天文光度法准确确定夜空的亮度。也可使用夜天光亮度计对夜空亮度进行测量,或使用遥感技术对夜间卫星图像进行分析估算光污染水平。但相对夜天光,眩光和彩光的评价方法和实测设备都还不够成熟。下一步将组织专家学者围绕光污染监管、防治,在调研国内外主要照明组织、发达国家和城市的基础上,就光污染认定、光环境质量测量方法等开展技术研究。并建议科技管理部门设置专项扶持资金,鼓励科研人员本着精密、便携、操作性强的原则开展光环境监测设备研发,为光污染监管创造有利条件。
当前,我国光污染测量方法和技术有待提高,监督管理能力较为薄弱。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光污染防治政策和技术研究,适时出台光污染防治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光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通过加强光污染防治宣传,引导公众自觉减少光污染,推进社会共治。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0951>5160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