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5-0001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25-01-22 16:00 |
名称 | : | 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5-01-19 16:00 |
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宁环办发〔2025〕4号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为确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决策事项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得到有效监督,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环党发〔2020〕76号)有关规定,现将制定《宁夏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列为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事项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涉及宏观经济稳定、市场预期稳定等政策内容的,要开展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自评,并将自评意见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核评估;同时,将风险评估结果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备案。
二、决策事项承办处室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认真做好决策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务必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印证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事项承办处室要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根据工作实际,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本目录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事项类型 | 负责人及联络员 | 执行计划 |
1 | 制定《宁夏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 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 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事项 | 张永平 李 挺 | 2025年6月底前印发 |
2 | 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 | 邓 琨 李佳明 | 2025年8月底前印发 |
3 | 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 | 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事项 | 洪兆飞 张正飙 | 2025年12月底前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