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5-0014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发布日期 | : | 2025-03-26 17:00 |
名称 | : | 关于蒋梅鑫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党发〔2025〕33号 | 成文日期 | : | 2025-03-24 16:00 |
关于蒋梅鑫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5〕33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科级干部任职的请示》(宁环评估党发〔2025〕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
蒋梅鑫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折乐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评估科副科长;
师树虎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排污许可技术科副科长。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折乐、师树虎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