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40000MB190962X6/2026-00004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布日期 2026-01-13 10:18
名称 关于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的批复
文号 宁环审固体函〔2026〕6号 成文日期 2026-01-08 18:00


关于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的批复

宁环审固体函〔20266


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法人信息的报告》(宁川字〔2025140号)收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你公司开展核实,经研究,现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变更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由蒋国强变更为曹圣平。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确定的法人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地址、核准经营方式、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核准经营规模以及有效期限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新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NWF6406003号),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NWF〔2022022号)同时废止。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规定,按照许可的条件、设施开展经营活动,做好危险废物台账记录、票据管理,依法记录相关信息,确保来源可查、可追溯。

二、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等制度,加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持3名技术人员在岗,确保依法依规收集贮存处置和安全生产,严禁随意关停、拆除污染防治设施、设备。

三、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法规制度。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要求,按要求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开展废气、废水、土壤、空气质量等环境监测。

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定期对其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场所安全及环境污染防治情况定期进行监测评价。组织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督促整改环境安全隐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污染环境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1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王菡<0951>516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