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6-0000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责任部门 | :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发布日期 | : | 2026-01-13 10:20 |
| 名称 | : | 关于中宁县长安铝制品有限公司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申请的批复 | |||
| 文号 | : | 宁环审固体函〔2026〕7号 | 成文日期 | : | 2026-01-12 17:00 |
关于中宁县长安铝制品有限公司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申请的批复
宁环审固体函〔2026〕7号
中宁县长安铝制品有限公司:
《关于危险废物废铝灰、大修渣延期贮存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你公司出资新建宁夏钰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电解铝固废高值利用项目,2025年2月20日取得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2025年12月配套的危险废物贮存库(7#库房)完成企业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相关问题已整改。
(二)你公司现贮存危险废物共计16346.3680吨,其中2024年收集大修渣(HW48,321-023-48)8105.218吨、铝灰(HW48,321-024-48)6874.95吨,2025年收集铝灰(HW48,321-024-48)1366.20吨。中宁县长安铝制品有限公司库房分别贮存大修渣5838.488吨、铝灰1332.98吨,宁夏钰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库房贮存大修渣2266.73吨、铝灰6908.17吨。上述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已超过一年的规定贮存时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审批意见
同意你公司现贮存2024年、2025年收集的上述危险废物16346.3680吨的延期贮存申请,延期贮存至2026年8月31日。
你公司应合理制定危险废物利用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在延期贮存期限内对上述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利用,并及时向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利用情况。如2026年8月31日前未能完成上述危险废物利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交其他有资质单位进行利用处置。
三、管理要求
(一)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持续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严禁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存放,严禁延期贮存期间出现危险废物超高堆存、洒漏等现象,落实危险废物贮存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等要求,防范环境风险。
(二)你公司如有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应尽快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应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整改发现问题,规范安全贮存危险废物。中宁县长安铝制品有限公司本次申请延期贮存的危险废物已超期贮存,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责令整改违法问题,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并于2026年9月11日前将责令整改及整改情况上报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