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02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3-27 14:30
名称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3-27 1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根据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环境保护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www.nxep.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邮编:750001;电话:0951-5160973;传真:0951-5160973;电子邮箱:nxhbfgc@126.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环境保护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环办厅〔2016〕59号)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79号)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建设美丽宁夏的总体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规范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原则,成立了由赵旭辉厅长任组长,黄雅杭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针对各类不同信息,规定了具体的审核要求。


(二)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情况。2016年,我厅结合环境保护部及自治区政府部署要求,制定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宁环办发〔2016〕77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考核通报办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督查问责办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重大决策事项预公开制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等涉及到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各个方面的多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指导监督厅系统、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市、县环境保护局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强化部门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严格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规定执行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对年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等情况,依法在宁夏环境保护网上公开。


(三)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情况。我厅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有1个,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人。纳入财政预算的政务公开专项经费共10万元。


(四)召开工作会议及业务培训情况。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纳入厅系统年度效能目标责任考核,按照依法行政、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和政令畅通等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的,考核中予以扣分或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有效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形成了全系统协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2016年,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一次,提高了承担具体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情况


(一)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坚持建设 “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的网站功能定位,不断加大对宁夏环保网建设投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支撑能力,为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基础保障。



网站建设管理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了环境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方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监督投诉方式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网站共设置一类栏目24个、二类栏目130余个,分别公开了权利责任清单、财政预决算、环境评价、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法律依据、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监察执法、环保各项工作动态、环境质量等信息,同时开设了环保投诉、厅长信箱、便民服务、环境咨询等栏目,保障了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监督权等,提高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切实发挥了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2016年,网站共编辑发布信息3000余条,其中环境要闻1573条、媒体聚焦947条、区内环保136条、环保论点13条、视频新闻59条、公示公告61条、环保文件6条。编辑、转发各类环境行政、业务管理信息、国家通知公告、国内环境动态信息890余条。网站日均访问量达2600人次以上。及时受理转办网上环境投诉、厅长信箱200多期。公开2016年度干部任免信息、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考、笔试、面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共5条;“六五”环境日期间,网站开设环境新闻、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等栏目,及时转载发布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环境保护信息,解读热点政策,回应公众关切。


(二)拓宽环境信息公开覆盖面。2016年4月份,召开2015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环境质量状况;2016年12月份,召开全区水污染防治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水污染防治进展情况。积极探索和运用新媒体新闻发布渠道,在宁夏手机报、“宁夏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发布环境新闻和环保信息1400余条,发送量达16万余人次。扎实做好宁夏环境保护网站信息发布和环保新闻转载工作,利用网络传播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共发布2700多条信息,在宁夏新闻网加挂链接,并上传至环保部宣传教育网,扩大了宣传效果。


(三)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按照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积极推进环保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主动加强与环境保护部的沟通,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主动加强与自治区审改办的对接协调并及时报送取消的非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厘清执法主体和法定职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监督、行政检查和其他执法职权由80项压缩保留57项,减少近30%。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工作日时限均比法定时限缩减50%,提高审批效率。率先在全国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及时取消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加工利用废旧机电企业认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管理登记证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预审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在宁夏政府网、宁夏环保网予以公示,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真正做到便民、高效服务。


(四)按时公开财务管理信息。制定部门预算公开方案,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序和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并不断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相关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对环保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申报程序及管理办法及时进行公开。不断细化环境保护厅“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及时公开厅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批次、人数信息、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五)主动公开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信息。按月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发布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实时发布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监测数据,按时发布宁夏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信息,利用信息简报等方式公开黄河干流、支流,主要排水沟,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组织对各市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定期印发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情况通报,指出各地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组织召开全区环境质量分析会,完成了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的编制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在宁夏环境保护网上公开全区污染源监督性监督信息3条,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数据;公开建设项目(含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及建设项目(含辐射类)竣工验收信息139条,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按要求公开国控、区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每年公布减排计划、减排目标责任书、减排通报,公布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和信息。到2016年11月份,共编制完成《宁夏环境质量月报》10期、《宁夏环境质量季报》3期、《2011-2015年宁夏环境质量报告书》、《2015年宁夏环境状况公报》、《关于五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及细颗粒物情况的通报》10期、《环境质量专报》10期及《全区五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10期、《环境质量统计公报》10期。


依法公开环保执法、行政处罚、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 201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立案处罚企业13家,罚款194万元,同时在宁夏政府网、宁夏环境保护网公开违法企业相关信息,并将企业违法信息传送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截至目前,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公开污染投诉举报受理信息3条, 12369投诉举报受理118件,同时公布处理情况,处罚结果。按年度公布全区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按季度公开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并实时更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动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相关制度,健全了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的受理、办理及答复工作机制,规范了办理程序规定,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渠道畅通。2016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件,并全部办结。按受理方式看,11件通过网上申请、2件通过信函申请;按涉及内容看,全部属于申请文件公示;按办结答复情况看,13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予以答复,同意公开8件(其中1件我厅对申请公开内容部分答复),建议申请人向其他部门申请公开5件(向市县环保部门申请公开2件,向其他部门申请公开3件);按办理期限看,全部按时办结。



图:依申请公开情况(合计13件,全部按时办结)


2016年,我厅办理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主要采取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进行答复,收到1起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我厅未对政务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二)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6年,我厅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主办1件、协办12件),政协提案18件(主办9件、协办9件)。办理自治区重点提案1件,我厅确定的重点提案1件。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我厅承办的31件建议提案中,内容涉及我区环境保护立法、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卫生安全、经济转型升级、土壤安全、生态建设、环保技术应用推广、农村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环保队伍编制和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在网上公开。


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合计31件)


四、政策解读及热点舆情回应情况


2016年,我厅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更多运用图片、图标、图解、视频等方式,加大解读力度。健全环保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舆情收集工作,对涉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消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准确、亲切、自然的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政府信息,切实发挥了正面引导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相关制度执行有待强化、公众互动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切实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加大网络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统计公报、空气质量信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展等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及时、准确的环境信息公开,赢得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是进一步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建设统一管理平台,通过利用新兴信息技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进一步强化环境信息公开的技术保障。


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出台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基层环保部门业务指导,督促各处室(单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规定和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0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21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8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8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3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1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13

1.按时办结数

13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7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5

(四)申请公开的主要内容



全部属于申请文件公示。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8


单位负责人:郑忠安 审核人:樊永学 填报人:吴迪


联系电话:5160973 填报日期: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