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04-18 14:21 点击: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方造成损害后,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2015年以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宁夏保监局等有关部门扎实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工作,将重金属、化工、石油、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纳入先行试点范围,53家试点企业中已经安排3批共29家企业进行了风险评估,其中第一批企业环境污染评估已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确定了风险等级。日前,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在中卫市签署协议,成为我区环境污染保险试点工作第一张保单,赔偿限额400万元。下一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督促保险经纪公司尽快全面开展企业环境污染评估工作,力争已完成评估的企业年底前顺利签订保险协议,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