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04-18 14:17 点击:
近年来,平罗县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协调和整合各部门力量,多措并举推动环境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缴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强排污企业的申报审核工作,对排污企业的申报数据认真核查,严格按月或按季进行核定、征收,并追缴铁合金企业漏征氮氧化物排污费。截至目前,征收排污费613万余元。
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对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及时组织演练。目前已对48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审查备案,正在督促企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加强节假日、汛期环境监督管理。对辖区所有纳入管理的污染源单位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及时责令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有害物品、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放地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因跑、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时现场处理。
继续开展环境大检查工作。通过采取“建档销号”、行政约谈、协办手续、立案处罚、限产停车等形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对大检查发现的94家企业119个问题、自治区督查24家18个问题完成整改;大检查发现的其余17家18个问题、自治区督查7家13个问题,正在加紧整改。
做好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环境执法工作。对保护区内3家砂石厂坚决予以关停取缔,目前已将3家砂石厂设备设施和房屋全部拆除转运完毕,砂石厂所在区域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已接近尾声。对保护区内的1座大佛寺责令停止一切活动,对老西轴公路两侧进行了生态治理,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