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科技与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1-07-22 17:06 点击: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绩发〔2021〕116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对2020年度重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予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
1.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2020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3.2020年度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4.2020年度用于生态环保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5.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和处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6.2020年度能力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7.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石嘴山重点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8.典农河流域平罗段(三排庄)人工湿地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9.清一沟至清六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0.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1.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及机房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2.环境质量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