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科技与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2-06-09 17:15 点击: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2〕68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2021年度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予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
1.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pdf
2.2021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pdf
3.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预算指标(第三批)绩效自评报告.pdf
4.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预算指标(第五批)绩效自评报告.pdf
5.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预算指标(第六批)绩效自评报告.pdf
6.2021年度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绩效自评报告.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