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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科技与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06-09 18:00 点击: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

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3〕127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予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1.自治区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水污染防治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自治区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69日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

水污染防治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可用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共计50317万元,其中:结转2021年中央水污防治资金14091万元,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6226万元(2021年提前下达29828万元,2022年第二批下达6398万元)。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共安排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45985万元(含重新安排2021年已下达资金3500万元),截至年末结转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7832万元。

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分批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下达预算指标时将绩效目标一并予以下达,具体为:

1.20223月份,以宁财(资环)指标〔202266号文件下达6635万元;

2.20225月份,以宁财(资环)指标〔2022145号文件下达2217万元;

3.20227月份,以宁财(资环)指标〔2022362号文件下达9775万元;

4.20228月份,以宁财(资环)指标〔2022438号文件下达17380万元。

5.202210月份,以宁财(资环)指标〔2022500号文件下达9978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末,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下达至项目的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共计45985万元,涉及5个地市18个项目(详见表1)。

1 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序号

市县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绩效

补助资金

(万元)

1

银川市

西夏区镇北堡镇人工湿地暨生活污水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本项目的处理对象为镇北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总占地面积为3.04公顷,其中湿地工程包括潜流湿地,占地面积9428.6平方米,有效面积8528平方米,表流湿地占地面积608平方米;建设提升泵站1座,在线监测房1座,管理房1座,蓄水池1座,生态植草护坡910米及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956

2

银川市

银川市兴庆区东南部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

在掌政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人工湿地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类的目标。

4369

3

银川市

银川市犀牛湖水生态治理项目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130 公顷(1950 亩),水生态治理面积 110.78 公顷(1661.7 亩),水域面积 96.23 公顷(1443.5 亩)

3140

4

银川市

黄河流域(灵武段)入黄支流水生态修复工程

排水总干沟生态廊道构建工程:新叶盛黄河大桥-亲和路,全长约4.3km,建设规模为3.75万㎡;梧滨路边沟河滨缓冲带构建工程:梧干渠一排水总干沟,全长约1.65km,建设规模为4576㎡;梧桐树干渠边沟河滨缓冲带构建工程:梧桐树干渠边沟沟道长度约16km,建设规模为5.8万㎡;南干沟河滨缓冲带构建工程:南干沟河道长度约8.6km,建设规模为3.16万㎡。

6230

5

银川市

银川市南部再生水河湖生态利用工程(一期)

工程全部建成后,改善银川市南部河湖生态环境。完成桑园沟14.53公里岸坡生态修复;新建改造9处湖泊补、退水通道;完成3处湖泊生态修复总面积47.1公顷,其中章子湖南侧水道生态修复面积14.2公顷;阁第湖、燕鸽湖生态修复面积约32.9公顷。

2743

6

银川市

银川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

处理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一级A尾水1984m³/年,实现年削减COD397.80tBOD579.56tNH3-N69.61tTN148.8tTP3.97t

8051

7

银川市

银川市第六污水厂片区再生水生态利用工程

完成六污一级A出水治理2.1万方每天,产生再生水766.5m3/a。节约新鲜水653m3/a。建设湿地面积13.96公顷,其中阅海东人工湿地12.33公顷,四季馆人工湿地1.63公顷。

4495

8

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工程

输水管径为 DN400,本工程新铺设中水管道长度为 1447m,为 DN400PE管,用于输送污水厂尾水进入本工程湿地。潜流湿地占地面积2.21hm2,有效面积2.08hm2,表流湿地占地面积0.11hm2,在线监测房一座,占地面积 43.68 ㎡。

1862

9

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工业园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调查项目

项目实施后,能够摸清石嘴山市各工业园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现状,掌握地下水污染源的污染状况分布,明确工业园区各排污企业对工业园区周边地下水污染状况。

1013

10

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第三水源地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

通过石嘴山市第三水源地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建设,提升村庄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整体提高水源地范围内生态效益,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与面貌,间接提高经济效益,极大提升村民生活幸福感。

2738

11

石嘴山市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

建设产业区与企业的物联网,主要涉及水量监测、水质监测、废水综合毒性监测及视频监控;建立数据库,对数据进行“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数据储存;搭建废水综合毒性管控平台,利用多元统计和多级多模等数据挖掘方法,建立数据处理工具包。

1010

12

吴忠市

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深度净化工程

对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全部尾水进行深度处理,采用“潜流湿地+表流湿地”组合工艺,其中:潜流湿地的占地面积1.65h㎡,有效面积1.54h㎡,共计21个单元;表流湿地总占地面积为0.31h㎡。配套建设提升泵房1座、在线监测房1座、取水井1座,道路及其他设施等。

1059

13

吴忠市

峡口镇南干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工程

项目实施后使其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IV类水质标准,有效修复南干沟生态系统,每年将深度净化处理污水365万吨,实现年削减COD73吨、BOD514.6吨、NH3-N12.7吨、TP0.73吨。

953

14

吴忠市

清水沟上段(昊盛)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

在吴忠市金积工业园昊盛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采用潜流湿地+表面流湿地工艺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处理规模10000m3/d,消减尾水COD、氨氮、总磷,使得尾水排放主要污染物达到地表水四类水质标准,减轻清水沟上段水质污染物总量,使清水沟水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2266

15

吴忠市

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太阳山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项目

完成2个工业园内地下水环境基础调查、工业园区内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及数量,对工业园区地下水进行取水监测,保证每个取水点39项全项监测,监测结果反应工业园区地下水是否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501

16

固原市

葫芦河西吉段好水河支流滨河缓冲带建设项目

建设河道基地水生态净化区16.47公顷,建设河湾湿地区8.87公顷,建设河道岸坡生境区7公顷,建设滨河缓冲带35.67公顷。

1805

17

固原市

泾源县香水河县城段(西峡水库~卧龙山水库)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

改善项目区河道生态环境,完成香水河县城段河道两岸12.6公里缓冲带修复,总面积33.93公顷;其中修复滩地面积1.04公顷,生态护岸修复面积1.35公顷,陆域缓冲带修复长度10.9公里,面积31.54公顷。

2217

18

中卫市

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通过开展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饮水安全有保障”。

577

资金合计

45985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依照申报程序确定实施的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涉及45985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拨付率和到位率均为100%

2.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下达至项目的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执行率为15.41%(详见表2)。

2 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执行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中央专项资金(万元)

地方配套资金(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中央资金执行数(万元)

中央资金

执行率(%

1

西夏区镇北堡镇人工湿地暨生活污水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956.00

484.00

600.00

600.00

62.76%

2

银川市兴庆区东南部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

4369.00

2902.16

2460.00

2460.00

56.31%

3

银川市犀牛湖水生态治理项目

3140.00

260.00

2800.00

2800.00

89.17%

4

黄河流域(灵武段)入黄支流水生态修复工程

6230.00

0.00

3600.00

3600.00

57.78%

5

银川市南部再生水河湖生态利用工程(一期)

2743.00

1710.65

2000.00

2000.00

72.91%

6

银川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

8051.00

5113.24

6200.00

6200.00

77.01%

7

银川市第六污水厂片区再生水生态利用工程

4495.00

2939.39

1980.00

1980.00

44.05%

8

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工程

1862.00

200.00

1100.00

1100.00

59.08%

9

石嘴山市工业园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调查项目

1013.00

112.55

580.00

580.00

57.26%

10

石嘴山市第三水源地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

2738.00

0.00

2360.00

2360.00

86.19%

11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

1010.00

0.00

590.00

590.00

58.42%

12

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深度净化工程

1059.00

414.00

653.82

610.78

57.68%

13

峡口镇南干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工程

953.00

850.00

690.00

690.00

72.40%

14

清水沟上段(昊盛)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

2266.00

0.00

1697.50

1697.50

74.91%

15

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太阳山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项目

501.00

55.66

340.00

340.00

67.86%

16

葫芦河西吉段好水河支流滨河缓冲带建设项目

1805.00

1478.95

700.00

700.00

38.78%

17

泾源县香水河县城段(西峡水库~卧龙山水库)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

2217.00

1789.05

1414.53

1414.53

63.80%

18

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577.00

1115.00

360.00

360.00

62.39%

合计

45985.00

19424.65

30125.85

30082.81

65.42%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基本符合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6号)要求,各市、县(区)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和拨付,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监控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管理单位及时调度跟进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合理合规。但是,因受项目实施方案需进一步细化、项目前期土地审批手续较慢、宁夏地区土地开工期较晚、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加之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以及环评林评洪评等手续未及时办理,致使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项目绩效目标在资金下达当年未能全面实现。资金分配下达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后,由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项目调度管理和绩效跟踪,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资金监督自查工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全区20个国控考核断面(剔除地质本底影响)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为90%,劣类水体比例为0,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1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剔除地质本底影响,均达到类及以上水质,全部达标。黄河干流宁夏段连续6年稳定“类进类出”。22条主要排水沟入黄口和固原市辖区黄河支流水质全部达到类及以上,渝河水环境治理成为全国的示范与样板,沙湖入选全国美丽河湖提名案例。排查入河(湖、沟)排污口2084个,取缔封堵了58个入河(湖、沟)工业企业直排口,科学划分排污口类型和责任主体。全区3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6个工业污水处理厂实现全收集处理、全部达标排放。全区13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公众满意度达到9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区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详见表3

3 水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水污染防治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地方主管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资金使用单位

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等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65409.65

7129.15

10.9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45985

30082.81

65.42%

      地方资金

19424.65

43.04

0.2%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按项目分配


下达及时性


及时下达


拨付合规性


按进度拨付


使用规范性


按要求使用


执行准确性


按项目方案及合同执行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跟踪调度管理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地方承担支出责任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类进类出20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劣类水体控制在1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2022年,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类进类出,全区20个国控考核断面(剔除地质本底影响)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为90%,劣类水体比例为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数量(个)

3

完成


新增污染负荷COD削减量(吨/年)

840

完成


新增污染负荷氨氮削减量(吨/年)

106

完成


新增污染负荷总氮削减量(吨/年)

115

完成


新增污染负荷总磷削减量(吨/年)

10

完成


新增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量(万吨/年)

1825

完成


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或风险管控数量(个)

1

完成


数量指标

新增湿地恢复面积(平方公里)

2

完成

仍在建设实施中

增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平方公里)

1.33

完成

在建设实施中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推进。

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率

100%

25%

前期手续办理缓慢,督促属地加快前期手续,尽快开工建设。

项目完工

≥25%

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值

达到


地表水劣水体降低比例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值

达到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值

达到


地下水国控点位类水体比例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值

达到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达到


说明

无。

按照“绩效评价得分总计(=产出指标评价得分×40%+效益指标评价得分×40%+满意度指标评价得分×20%)”计算,区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3.33分。

2.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详见附表)

3.自评得分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分项目承担单位自评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区域自评两个部分,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指标体系打分表的评分结果=(产出指标评价得分×40%+(效益指标评价得分×40%+(满意度指标评价得分×20%)。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中的评价方法,2022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评价平均得分为90.11,自评结果等级为“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因素

一是部分中央资金未分解下达至具体项目形成结转2021-2022年申请水污染防治项目74个,审核入库36个,入库率48.65%。截至2022年末,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仍有7832万元未分解至具体项目,占全部资金50317万元的6.42%。究其原因,我区申报的部分水污染防治项目包含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林草等部门负责的工程建设项目,专家审核时难以区分生态环境类投资或没有水污染防治工程方面的内容,加之有的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初步设计与批复文件不对应等。

二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经统计,有2个项目因前期准备推进不力等,致使实施进度缓慢,已下达资金年末全部结转,具体为:1.银川市第六污水厂片区再生水生态利用工程项目结转资金2515万元,开工时间较晚,正在推进实施;2.葫芦河西吉段好水河支流滨河缓冲带建设项目结转资金1105万元,正在推进实施。

三是受疫情影响明显2022年全区疫情多点散发,多起叠加,人员反复封控,除必要的防疫和生活物资有所保障,各类活动全部停止,项目建设推进困难,使有限施工周期极度压缩。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入库及资金下达工作紧盯生态环境部项目集中入库审核时间节点,组织各地市抓紧申报项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集中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提高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入库率。二是及时调度已下达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对于部分无法实施造成资金滞留的项目,及时予以收回或调整;对于项目实施缓慢造成资金结转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和主管单位加快实施进度,按季度调度项目执行情况;对于项目已实施完毕,部分绩效目标值相对偏低致使项目总体评分低于80分的,在今后的专项资金安排和项目评审中要相应核减。三是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将对下达市县的中央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开展绩效整改工作对重点项目运行情况实行绩效自评的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对发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项目投运后取得较好的生态效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将中央资金绩效核查纳入内部审计监督,确保资金效用的发挥。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是反馈整改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被评价的项目单位,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不落实或者不到位的,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调整项目或收回资金。

二是考核通报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及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评价结果较好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表扬;评价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相应核减其以后年度预算。

三是信息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附表:2022年转移市县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共18份)




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可用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共计153972万元,其中:结转2021年中央大气污防治资金9303万元,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44669万元(2021年提前下达39236万元,2022年第二批下达105433万元)。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共安排下达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45412万元,截至年末结转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8560万元。

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分六批下达2022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预算指标时将绩效目标一并予以下达,具体为:

1.202111月份,以宁财(资环)指标〔2021560号文件提前下达24000万元;

2.20223月份,以宁财(资环)指标〔202266号文件下达6697万元;

3.20216月份,以宁财(资环)指标〔2022327号文件下达104000万元;

4.20227月份,以宁财(资环)指标〔2022362号文件下达3600万元;

5.20228月份,以宁财(资环)指标〔2022438号文件下达1900万元;

6.202212月份,以宁财(资环)指标〔2022649号文件下达5215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末,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下达至项目的2022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共计145412万元,涉及厅本级和5个地市43个项目(详见表1)。

1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序号

市县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绩效

补助资金

(万元)

1

自治区

自治区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信息化管控能力建设项目

建设省级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监控数据采集处理、企业监督管理、抽检检查综合展示管理平台。配套设计和采购现场检查与巡查APP软件及终端录入设备;采购油气回收装置泄露VOCS浓度现场便携式检查设备及热成像检测仪一套。

500

2

银川市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煤场封闭改造项目

在原有煤场总布局不变的情况下在原有地址新建室内贮煤场,屋面结构形式采用拱形钢网架,下部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柱距为8.5米,屋面采用0.8mm厚单层彩钢板,局部采光采用采光板,基础形式为独立柱基础。

200

3

银川市

宁夏华夏西部影视城有限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

本项目的处理对象为镇北堡西部影城锅炉废气,将原有的6台燃气锅炉改为6台超低氮冷凝燃气锅炉。

70

4

银川市

银川市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项目

拆除永宁县闽宁镇供热站2台共60蒸吨燃煤锅炉,替代原有燃煤锅炉进行集中供热。拆除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1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立岗镇人民政府11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新建2台天然气锅炉。拆除灵武市金灵州酒业、金双河粮油各11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拆除,新建2台电锅炉。

292

5

银川市

银川市燃煤锅炉淘汰项目

拆除贺兰县永泰热力、弘通热力、博翔热力8316蒸吨燃煤锅炉;拆除灵武市九龙苯板厂11蒸吨燃煤锅炉,源头减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790

6

银川市

银川市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本项目总规模约7470万㎡,实施热源清洁化改造面积5954万㎡,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约1516万㎡;2022年计划总规模为2552万㎡,热源清洁化改造1972万㎡,建筑能效提升580万㎡。

56000

7

银川市

银川市高空瞭望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安装44套高空红外热成像设备,实时探测目标区域环境情况;建设一套秸秆禁烧智能 AI 识别系统,对银川市三区两县重点区域实施24小时秸秆焚烧监控,为秸秆禁燃工作提供数据分析和火点分析,提供精准定位、从根本上解决火点防治难、监管有盲区等问题。

500

8

银川市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煤场封闭改造项目

采用预应力管桁架结构,屋面采用单层彩钢压型钢板,实现煤场全封闭;煤场内设置固定式远程射雾抑尘装置和消防炮;煤场出口设汽车冲洗装置。

500

9

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淘汰燃煤锅炉项目

淘汰17台燃煤小锅炉,70.67蒸吨。

212

10

石嘴山市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汽车卸煤沟封闭治理

实施煤场汽车卸煤沟实施封闭,建设一座封闭宽度为50米,纵向长度为90米,净空高度不低于13米的全封闭式储煤棚、并对场地进行硬化,配套建设储煤棚通风除尘、抑尘系统等环保设施。

100

11

石嘴山市

惠农区2022 年无集中供热区域农宅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

完成惠农区燕子墩乡辖区内简泉村、雁窝池村一队、二

队、三队、四队共计 326 户进行清洁能源改造,采暖改造 32600㎡。

633

12

石嘴山市

2022 年度石嘴山市惠农区尾闸镇西河桥村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

对西河桥村276户农房进行取暖改造,安装“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采暖设施。

589

13

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2022年燃煤锅炉淘汰项目

淘汰10台共计41.9蒸吨燃煤锅炉。

126

14

石嘴山市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脱硝塔2座,脱硫塔1座,湿式电除尘1套,配套在线监测设备,升级除尘设备。

220

15

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隆惠村 2022 年度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

大武口区隆惠村西组、东北渠组、中组886户进行清洁能源改造,采暖改造面积96952㎡,项目主要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方式替代传统的燃煤取暖方式,取缔现有燃煤锅炉、土暖炉,降低传统燃煤取暖污染、实现农户安全取暖,各村组散煤清零。

1454

16

石嘴山市

平罗县灵沙乡燃煤锅炉改气改电示范项目

新建CNG瓶组气源站一座,中压天然气管道约8km506户用户庭院、户内管道及配套燃气表、阀门、调压箱等设备,506户燃煤锅炉淘汰和壁挂炉改造安装。

253

17

石嘴山市

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汽车卸煤沟封闭项目

拆除原有汽车卸煤沟半开放式顶棚、立柱和周边防风抑尘网,建设全封闭卸煤厂房(挡墙+气膜结构),建设规模为总长163m,总宽70m,总建筑面积约11410㎡。

272

18

吴忠市

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全封闭(原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土建、钢结构、屋面彩板、消防、照明、通风等附属设施施工,实现煤棚全封闭。

200

19

吴忠市

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全封闭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改造后降低煤场储存煤耗较改造前节省80%,控制厂区扬尘污染,减免全年无组织排放环保税缴纳,节省购煤成本300/年。

200

20

吴忠市

青铜峡分公司160系列阳焙烧烟气净化升级改造项目

颗粒物浓度≤5mg/Nm³、二氧化硫浓度≤35mg/Nm³,沥青烟≤20mg/Nm³,氟化物≤3mg/Nm³,符合国家环保污染物超低排放的要求。

100

21

吴忠市

太阳山开发区工业燃煤锅炉淘汰

对宁夏常晟药业有限公司、宁夏天源石化有限公司、宁夏华隆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上能石化有限公司、宁夏润泽欣邦化工有限公司5家企业共计34吨燃煤锅炉进行淘汰,并实施"煤改气",减少燃煤使用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

126

22

吴忠市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化工程焦炉废气深度治理项目

110万吨/年焦化工程2×555.5m焦炉废气低氮燃烧系统和脱硫脱硝系统进行深度治理,治理后的焦炉废气二氧化硫浓度控制在≤20mg/m³范围内,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100mg/m³范围内。

100

23

吴忠市

200万吨/年精煤场大棚封闭

通过精煤场大棚封闭工程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t/a

200

24

吴忠市

110万吨/年焦化地面除尘站烟气脱硫深度净化工程项目

110万吨/年焦化工程2×555.5m焦炉废气低氮燃烧系统和脱硫脱硝系统进行深度治理,治理后的焦炉废气二氧化硫浓度控制在≤20mg/m³范围内,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100mg/m³范围内。

100

25

吴忠市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吴忠市利通区共1483蒸吨燃气锅炉进行低氮燃烧改造,使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低于50mg/m³

241

26

吴忠市

金积工业园区工业燃煤锅炉淘汰

对金积工业园区内吴共763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安盛民爆有限公司、宁夏全宇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拆除锅炉后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对宁夏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135蒸吨淘汰并改生物质锅炉,年减少燃煤使用量34519吨,削减氮氧化物71.7吨。

294

27

吴忠市

活性碳石灰砖窑及碳材烘干窑废气深度治理项目

对老旧生产装置和环保设施进行深度技术改造,将石灰生产装置回收电石炉尾气作为石灰窑热源,回收石灰窑尾气作为兰炭烘干生产装置热源。深度治理后排放指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颗粒物年排放量减少40.79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减少14.44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减少77.71吨。

165

28

吴忠市

青铜峡铝业分公司200kA350kA系列电解和阳极烟气治理项目

改造后SO²排放浓度<35mg/Nm³,颗粒物排放浓度≤5mg/N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00mg/Nm³。二氧化硫污染物减排量每年将减少排放量8000,氮氧化物污染物减排量每年将减少排放量74吨。

800

29

吴忠市

吴忠市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2022年计划完成8.05万户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任务,城区新增420万㎡清洁取暖面积,县城增加32.15万㎡清洁取暖面积。

24000

30

吴忠市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碳素有限公司2#培烧炉烟气净化系统升级改造

改造后沥青烟排放从标准浓度≤30 mg,提高为≤20 mg,同比降低33%SO²排放从标准浓度≤100mg提高为≤35mg,同比降低同比降低65%;粉尘排放浓度≤10 mgNOx≤100mg;减少SO²排放约13.12t/a

200

31

吴忠市

宁夏瑞资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硅铁改造项目

目标 1:对现有 3×31500kVA 5×40500kVA半封闭式硅铁矿热炉除尘系统升级改造,实现硅铁矿热炉尾气颗粒物深度治理,降低矿热炉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³。 目标 2:硅铁炉加料系统升级为密闭输送,出料系统粉尘经增加风机送入主炉除尘,破碎系统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输灰系统升级为负压操作,减少硅铁矿热炉无组织粉尘排放。

400

32

吴忠市

宁夏泰瑞达工贸有限公司浇铸车间烟气深度治理项目

对厂内225500KVA硅铁矿热炉及120000KVA硅铁矿热炉浇铸环节共安装3套移动式环保除尘装置,将硅铁液注入硅铁锭模时产生的逸散烟气通过除尘装置进行集中收集并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可达到颗粒物排放浓度9.2mg/m³

192

33

固原市

隆德县乡镇无集中供暖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

1)拆除取缔现有17台燃煤取暖设施(锅炉)。(2)空气源热泵系统44台;最大输入功率36KW的空气源热泵系统21台;最大输入功率19KW的空气源热泵系统10台;名义制热量13.5KW,最大输入功率5.87KW的空气源热泵系统81台;名义制热量12KW,最大输入功率5.2KW的空气源热泵系统186台;名义制热量8KW,最大输入功率3.478KW的空气源热泵系统82台。(3)安装540Wp光伏组件3700/111.3KWp6kw光伏逆变器21台,及其他电气设施、配电柜等,总装机容量851.18kWp。(4)安装暖设施(暖气片)38350柱。(5)配套电网改造,安装柱上变15台,箱变(含基础)7台,敷设10kV电缆线路2.48km,架空线路2.02km,改造0.4kV线路4.53km,进户线11.46km

1500

34

固原市

固原市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完成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1.63万户、171万平方米,完成城乡建筑节能改造66.1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全市细颗粒物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

24000

35

固原市

宁夏金昱元炔烃节能有限公司1#兰炭烘干煤改气项目

更新建设15t/h兰炭烘干窑和煤气热风炉,新建520米电石炉尾气输送管道,配套建设燃烧器、送风机、自动化控制系统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设施等。

80

36

中卫市

沙坡头区常乐镇及宣和镇10个移民村5317"煤改气" 清洁取暖改造

10个移民村5317户农户进行“煤改气”清洁取暖改造。降低农户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排放浓度,提升空气质量。

1500

37

中卫市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淘汰燃煤锅炉项目

通过煤改电、煤改气,以及集中供热等方式,对园区31台燃煤锅炉(共411蒸吨)进行淘汰拆除,减轻燃煤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109

38

中卫市

中卫市大气污染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组分站)

建设一座中卫市大气组分监测站,实现对VOCs等大气污染物组分的快速、准确监测,确保数据传输的连续性,精准控制VOCs排放,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环境污染防控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持。

1076

39

中卫市

中卫市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调整,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面积669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4万平方米。

24000

40

中卫市

中卫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

建设1套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监测站、1套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以及2套工业园区内的空气质量专项监测站。本项目建成后,实现具备对中卫市VOCsPM2.5O3的监测能力,完善大气监测设备水平。

488

41

中卫市

国能中卫热电煤场全封闭改造项目

将长度225m、宽度105.8m的矩形堆场及长度62.3m、宽度45.2m的汽车卸煤沟进行全封闭,全封闭煤场内部增加喷水或喷雾抑制扬尘设施,有效降低室内粉尘浓度,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

400

42

中卫市

中宁县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包括1VOCs在线监测仪、2个红外热成像气体泄露检测仪、2个便携式VOC检测仪、1台无人机,充分发挥数据价值,为大气污染防治建设夯实数据基础,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830

43

中卫市

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建设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项目

建设焦炭、白灰、精洗煤、石英砂等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7个,面积56400平方米,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切实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

400

资金合计

145412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依照申报程序确定实施的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4541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拨付率和到位率均为100%

2.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下达至项目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执行率为56.79%(详见表2)。

2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执行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中央专项资金(万元)

地方配套资金(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中央资金执行数(万元)

中央资金执行率

1

自治区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信息化管控能力建设项目

500

80

404.39

404.39

80.88%

2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煤场封闭改造项目

200

3700

3900

200

100.00%

3

宁夏华夏西部影视城有限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

70

430

500

70

100.00%

4

银川市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项目

292

301.87

436.56

280

95.89%

5

银川市燃煤锅炉淘汰项目

790

0

750

750

94.94%

6

银川市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56000

166402

139603

39835

71.13%

7

银川市高空瞭望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500

393.5

260

260

52.00%

8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煤场封闭改造项目

500

8069

8394.46

500

100.00%

9

石嘴山市淘汰燃煤锅炉项目

212

0

212

212

100.00%

1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汽车卸煤沟封闭治理

100

0

100

100

100.00%

11

惠农区2022 年无集中供热区域农宅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

633

97.8

580

580

91.63%

12

2022 年度石嘴山市惠农区尾闸镇西河桥村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

589

82.8

624.6

589

100.00%

13

石嘴山市2022年燃煤锅炉淘汰项目

126

0

126

126

100.00%

14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220

890

1090

200

90.91%

15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隆惠村 2022 年度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

1454

3538.34

1300

1300

89.41%

16

平罗县灵沙乡燃煤锅炉改气改电示范项目

253

886.06

910.82

230

90.91%

17

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汽车卸煤沟封闭项目

272

2230

2490

260

95.59%

18

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全封闭(原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

8171

8371

200

100.00%

19

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全封闭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200

0

200

200

100.00%

20

青铜峡分公司160系列阳焙烧烟气净化升级改造项目

100

2300

2400

100

100.00%

21

太阳山开发区工业燃煤锅炉淘汰

126

1134

1260

126

100.00%

22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化工程焦炉废气深度治理项目

100

550

650

100

100.00%

23

200万吨/年精煤场大棚封闭

200

8212.51

8412.51

200

100.00%

24

110万吨/年焦化地面除尘站烟气脱硫深度净化工程项目

100

1400

1500

100

100.00%

25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241

2159

2336

241

100.00%

26

金积工业园区工业燃煤锅炉淘汰

294

2651

2945

294

100.00%

27

活性碳石灰砖窑及碳材烘干窑废气深度治理项目

165

791

956

165

100.00%

28

青铜峡铝业分公司200kA350kA系列电解和阳极烟气治理项目

800

21088

21888

800

100.00%

29

吴忠市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24000

106000

87000

24000

100.00%

30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碳素有限公司2#培烧炉烟气净化系统升级改造

200

1200

1400

200

100.00%

31

宁夏瑞资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硅铁改造项目

400

1800

2200

400

100.00%

32

宁夏泰瑞达工贸有限公司浇铸车间烟气深度治理项目

192

768

192

192

100.00%

33

隆德县乡镇无集中供暖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

1500

0

1500

1500

100.00%

34

固原市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24000

106836

89293

22000

91.67%

35

宁夏金昱元炔烃节能有限公司1#兰炭烘干煤改气项目

80

297

377

80

100.00%

36

沙坡头区常乐镇及宣和镇10个移民村5317"煤改气" 清洁取暖改造

1500

4572.96

600

600

40.00%

37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淘汰燃煤锅炉项目

1109

124

1233

1109

100.00%

38

中卫市大气污染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组分站)

1076

0

580

580

53.90%

39

中卫市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24000

80909.73

73092.8

11680.4

48.67%

40

中卫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

488

87

100

100

20.49%

41

国能中卫热电煤场全封闭改造项目

400

5442

4498

330

82.50%

42

中宁县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830

0

490

490

59.04%

43

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建设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项目

400

0

400

400

100.00%

合计

145412

543594.57

476186.14

112083.79

77.08%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基本符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要求,各市、县(区)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和拨付,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监控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管理单位及时调度跟进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合理合规,但是,受项目实施方案需进一步细化,尤其是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涉及部分子项目调整,加之受疫情影响,致使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项目绩效目标在资金下达当年未能全面实现。资金分配下达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后,由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项目调度管理和绩效跟踪,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资金监督自查工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通过持续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银川、吴忠、固原、中卫等4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持续开展重点企业VOCs“一企一策”综合治理,全域推行国六标准燃油,继续推进老旧车辆和燃煤锅炉淘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治理等,切实减少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全区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2%(国家考核目标83%),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国家、自治区考核目标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氮氧化物减排量均完成国家约束性指标考核。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区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详见表3

3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地方主管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资金使用单位

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689006.57

444926.24

64.58%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45412

112083.79

77.08%

地方资金

543594.57

363183.85

66.81%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按项目分配


下达及时性


及时下达


拨付合规性


按进度拨付


使用规范性


按要求使用


执行准确性


按项目方案及合同执行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跟踪调度管理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支持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清洁取暖改造,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项目,持续深化燃煤污染、工业废气、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工作,不断减少大气污染排放,大力提升治理效能和监管能力,促进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项目基本完成,达到预期要求,除重污染天数比例受大范围静稳天气影响未完成完成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水泥超低排放改造生产线(个)

7

9


燃煤锅炉淘汰或超低排放改造蒸吨数(蒸吨)

500

650.74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数量(台)

8

16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数量(个)

10

17


工业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个)

6

6


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年度任务完成率(%

100%

90%

受疫情影响,部分子项目实施延迟。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清洁取暖绩效评分结果

平均80分以上

80


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率

100%

100%


项目完工率

50%

50%

受疫情影响,清洁取暖等部分项目未完工,加大力度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

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

达到


空气质量优良率(%

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

达到


重污染天数比例(%

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

未达到

受大范围静稳天气影响,加大“四尘”同治力度。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

达到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

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

达到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区域散煤复烧比例

10%

达到


工程设施稳定运行期限

10

达到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达到


说明

无。

按照“绩效评价得分总计=(产出指标评价得分×40%+效益指标评价得分×40%+满意度指标评价得分×20%)”计算,区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0.29分。

2.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详见附件)

3.自评得分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分项目承担单位自评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区域自评两个部分,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指标体系打分表的评分结果=(产出指标评价得分×40%+(效益指标评价得分×40%+(满意度指标评价得分×20%)。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中的评价方法,2022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评价平均得分为90.32分,自评结果等级为“优”。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因素

一是部分中央资金未分解下达至具体项目形成结转2021-2022年申请大气污染防治项目212个,审核入库73个,入库率34.43%。截至2022年末,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仍有8560万元未分解至具体项目,占全部资金153972万元的5.6%。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区申报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中企业项目较多且较为分散,个别清洁取暖项目先于北方清洁取暖项目安排,存在项目重复申报的情形等。另外,从各地申报项目看,能力建设类项目较多较杂而污染综合治理类项目较少,部分能力建设项目超出实际需求,部分项目明显为地方事权,不属于中央资金支持范围。

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已实施项目尚未验收,中央资金未及时拨付下达,如青铜峡分公司160系列阳焙烧烟气净化升级改造项目资金100万元,青铜峡铝业分公司200kA350kA系列电解和阳极烟气治理项目800万元,宁夏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封闭环保升级改造项目资金200万元,国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炭素有限公司2#焙烧炉烟气净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资金200万元。

三是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进度未达到预期进度目标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防控支出剧增,我区市县财力普遍紧张,项目地方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农村普遍存在房屋密闭性和保温性差的问题,取暖改造基础薄弱,给施工带来较大困难。尤其是全区疫情多点散发,多起叠加,人员反复封控,除必要的防疫和生活物资有所保障,各类活动全部停止,项目建设推进困难,加之我区采暖期为5个月,项目施工周期相对较短等,使有限施工周期极度压缩。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入库及资金下达工作紧盯生态环境部项目集中入库审核时间节点,组织各地市抓紧申报项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集中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提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入库率。二是及时调度已下达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对于部分无法实施造成资金滞留的项目,及时予以收回或调整;对于项目实施缓慢造成资金结转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和主管单位加快实施进度,按季度调度项目执行情况;对于项目已实施完毕,部分绩效目标值相对偏低致使项目总体评分低于80分的,在今后的专项资金安排和项目评审中要相应核减。三是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将对下达市县的中央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资金进行清理,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开展绩效整改工作对重点项目运行情况实行绩效自评的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对发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项目投运后取得较好的生态效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将中央资金绩效核查纳入内部审计监督,确保资金效用的发挥。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是反馈整改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被评价的项目单位,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不落实或者不到位的,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调整项目或收回资金。

二是考核通报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及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评价结果较好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表扬;评价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相应核减其以后年度预算。

三是信息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附表:2022年转移市县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共4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