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作者:张晓晖 文章来源: 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03-27 00:00 点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监督管理,现批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

二、《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三、《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

四、《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

五、《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

以上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