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态环境监测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04 09:18 点击: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2023年一季度)
一、监测概况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7〕16号)通知精神,2023年第一季度,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及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废气、废水污染源企业开展了执法监测。
二、监测开展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全区45家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数据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报。
(1)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22家,其中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14家,达标率100%,见附件1;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8家,达标率100%,见附件2。
(2)废水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23家,达标率100%;见附件3。
附件:
1.宁夏2023年第一季度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2.宁夏2023年第一季度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3.宁夏2023年第一季度废水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