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态环境监测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05 09:18 点击: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2023年二季度)
一、监测概况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7〕16号)通知精神,2023年第二季度,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及固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废气、废水污染源企业开展了执法监测。
二、监测开展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全区80家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数据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报。
(1)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51家,其中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43家,其中超标企业1家,达标率97.7%,见附件1;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8家,达标率100%,见附件2。
(2)废水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29家,其中有2家企业超标,达标率93.1%;见附件3。
附件:
1.宁夏2023年第二季度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2.宁夏2023年第二季度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3.宁夏2023年第二季度废水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下载附件: 附件1-3.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