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12-25 14:34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月25日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9
传真: 0951-516075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元中泰330千伏输变电项目 |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工业园区 |
宁夏三元中泰冶金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330kV变电站:主变容量2×240MVA,2×(2×20)MVar 的35kV并连电容器。 |
(一)电磁环境:变电站内配电装置采取GIS布置型式,带电体周围良好的接地等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方法,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合理进行声源布置,并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以减少噪声源对厂界的噪声影响。 (三)生态环境:变电站站内采取硬化、压实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控制作业面积、及时回填土石方并压实等措施,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