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2-25 11:17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25日-2020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 |
银川市兴庆区 |
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
报告表 |
宁夏盛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因单位需要配备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用于教学演示和培训,偶尔用于无损检测复核。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环保部公告2017第66号),拟配备5台工业用X射线探伤机属于非医用Ⅱ类射线装置。 |
主要环境影响为X射线探伤对周围环境、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影响。通过电离辐射警示标识、探伤辐射防护措施、警示灯等设施杜绝对工作人员及公众产生误照射;制定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严格辐射工作日常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