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3-30 15:18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丝路明珠塔(广电发射塔) |
银川市 |
中铁丝路明珠(银川)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丝路明珠塔高层设置发射塔、天线、发射机机房等设施。 |
(一)电磁环境:在符合信号传输的要求下,选用功率较低的发射机以降低电磁辐射;信号从发射机通过屏蔽电缆将信号传输到天线,避免漏能,能够有效防止电磁辐射。 (二)声环境: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不得施工扰民。调频电视发射机、风机的等设置减振基础、橡胶弹性隔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