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9-16 17:06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 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赢正源(盐池)惠安堡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宁夏银川市、吴忠市境内 |
盐池县中赢方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110kV线路长约38.66km,其中双回段线路长约8.24km,新建杆塔37基;单回段线路长约30.42km,新建杆塔100基。 |
(一)电磁环境:线路路径选择阶段听取沿线政府、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送电线路通过选择较大截面的导线以及对交叉跨越距离的控制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电磁环境影响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期施工机械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影响。通过选用大截面导线并提高导线和金具加工工艺要求等措施有效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线路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三)生态环境: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布设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严格控制施工人员、车辆活动范围,减轻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开挖土方已及时进行回填,塔基施工开挖的土方大部分回填,塔基开挖产生的少量余土用于塔基防渗土,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对施工占用的其他草地采取播撒草籽、对占用的沙地采取扎草方格、对占用的灌木林地采取林草混交绿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