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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9月2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项目受理批准情况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10-10 09:50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规程(试行)>的通知》(宁环发〔2020〕18 号)有关规定,现将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929日至20201021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提出异议的,我厅将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对发现建设单位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撤销批准决定并依法进行查处;对发现项目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撤销批准决定。

联系电话:0951-5160527(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真电话:0951-516052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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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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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8线滚泉至白马段公路项目

吴忠市中卫市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省道308滚泉至白马段公路项目.pdf

告知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