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12-01 15:35 点击: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12月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5160527(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真电话:0951-516052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 |
石嘴山市、银川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将上八倾、高仁、六顷地、青沙窝、东来点、黄土梁、五堆子和三棵柳8座泵站进行合并,新建黄沙古渡泵站集中取水(布设6个机位,一次性按装4台,预留2个机位)。工程建设内容为灌区工程中的取(蓄)水工程、输水工程,不包括灌区配套的排水工程、田间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工程总投资为134899.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63.66万元,占总投资的1.53%。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管理所采用电暖气、市政热源,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后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标准不低于60%,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陶乐管理所产生的少量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满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陶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没有接管条件的黄沙古渡管理所,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同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的食堂排水一起进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厌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用于厂区绿化、降尘,不外排。泵站运行与检修时产生的润滑水、渗漏水统一收集后返回来水管道,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于室内,同时安装减震机座;水泵房半地下设置,合理设计门窗大小,并安装隔声门窗。在黄沙古渡泵站战场内部及周围栽种树木。 (四)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灌区须加强水资源动态管理,严格核定年度取用水计划,避免过度灌溉,定期对泵站、蓄水池及供水管道进行严格检查,谨防跑、冒、滴、漏等情况发生,并认真做好土壤盐渍化的预防工作。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各管理所生活垃圾收集后和泵站进水口拦污栅前拦截的固废一同依托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蓄水池和出水池3年清淤一次,所清淤泥可用于农田施肥。 (六)对生态影响的减缓措施 1.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优化工程选线,尽量减少占地。施工工程中对表土进行剥离,用于后期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及施工作业带等临时占地区域,选用本地土著植物进行植被恢复。 2.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施工时间,严禁在4月份至7月份鱼类繁殖和主汛期入河施工,围堰施工和拆除时间应选在10月份至次年3月份进行。在进水闸上游处设置拦鱼电栅,并安放人工鱼巢。 3.建立长期监测机制,对工程运行后水生生态、鱼类三场、重点鱼类活动等情况进行监控及评价,及时反馈以优化工程调度运行方案。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并根据后评价结果开展生态补偿与恢复措施。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