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1-01-14 11:42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 1 月 14日至2021年 1 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5160527(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真电话:0951-516052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东危险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三期)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拟在现有二期工程焚烧车间北侧,新建一套与二期焚烧现工艺相同的处理量为100t/d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理系统及辅助设施,并同步建设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该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3888万元,占总投资的24.3%。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回转窑焚烧烟气采用“3T+E”燃烧控制+SNCR脱硝+急冷塔+干式反应器(活性碳粉及消石灰吸附)+布袋除尘器+臭氧脱硝系统+两级湿法洗涤脱酸+湿电除尘器+烟气加热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烟囱排放。 2、 预处理车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引风机送入回转窑内进行焚烧处理。 3、料坑废气一小部分通过焚烧系统一次风机引入回转窑焚烧处理,其余大部分废气依托现有料坑设置的一套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4、甲类暂存库废气采用一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剧毒品库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1号暂存库的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5、储罐废气收集后通过引风机送入到二燃室内进行焚烧+净化处理后经50m高烟囱排放。后通过不低于29m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厂区现有一座150m3/d污水处理站,本次新建一座处理能力20m3/d的废水消毒设备和一套双效蒸发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分质预处理+综合预处理”,余热锅炉配套的软化水装置排水、锅炉定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焚烧烟气湿法脱酸系统排水、以及湿电除尘器冲洗排水,进入双效蒸发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急冷塔用水、脱酸塔补水和捞渣机补水;医疗废物车辆清洗废水进入消毒设施预处理后再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2),处理后回用于物化和固化用水;实验室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2),处理后回用物化和固化用水。 2. 地下水污染物防治措施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严格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均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储罐、管道等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与维护,暂存池液位报警措施,确保废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对空压机、风机等加装消音器,必要时应加装隔声罩。对设备基础采取隔振及减振措施,强噪声源车间均采用封闭式厂房,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助燃风机安装隔声柜、烟气净化风机设立隔声罩,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加强厂区绿化。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外来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新的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焚烧残渣、飞灰、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经稳定/固化后送一期工程安全填埋场填埋;蒸发废盐通过离心机脱水(含水率低于55%)后通过200L的HDPE塑料桶(带盖)收集后,密闭暂存至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待刚性填埋场建成后,进入刚性填埋场安全填埋。 (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分区防渗原则,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处通过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现象。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建立跟踪监测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