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1-02-03 17:33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3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宁夏沙坡头~穆和330kV输变电工程 | 中卫市沙坡头区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报告书 |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穆和330kV变电站扩建2个330kV出线间隔至沙坡头、三元中泰变电站; (二)沙坡头750kV变电站扩建1个330kV出线间隔至穆和变电站; (三)三元中泰330kV变电站扩建1个330kV出线间隔至穆和330kV变电站; (四)新建2×20km长330kV线路工程,其中利用已建成预留线路长8.448km的沙坡头~穆和、穆和~三元中泰330kV线路工程; (五)新建长1×1.36km关金线、枣金线110kV迁改工程。 | (一)电磁环境:新建线路路径选择阶段听取当地政府、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提高设备、导线、配电构架高度,降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选择合理截面的导线以及对地、交叉跨越距离的控制等措施,确保线路电磁环境影响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不得施工扰民。 (三)生态环境:变电站间隔扩建在变电站内预留场地内建设。线路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布设临时占地,保存塔基开挖处的表层土,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少量余土作为塔基防渗土。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但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
2 | 鲁家窑(沙泉)330kV变电站3#主变扩建工程 | 吴忠市红寺堡区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分公司 | 报告表 |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扩建1×360MVA,户外布置,330kV不新增出线,110kV扩建出线间隔4回,低压电容器2×30MVar及1个电抗器间隔。 | (一)电磁环境:变电站按规范设计,确保工程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变电站采用低声源设备,实体围墙等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本工程在现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建设,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营地及材料堆放场,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 / |
3 | 宁夏青龙山33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 银川市灵武市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报告表 |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期扩建1×360MVA,户外布置,330kV不新增出线,110kV扩建出线间隔5回,装设并联电容器2×30Mvar,并联电抗器1×30Mvar。 | (一)电磁环境:变电站按规范设计,确保工程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变电站选用低声源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本工程在现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建设,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营地及材料堆放场,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