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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9月26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苟旭光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1-09-26 18:0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926日-20219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宁夏吴忠中核汇能同心风电110千伏送出工程

宁夏吴忠市、中卫市境内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

报告表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启明33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完善工程;

(二)启明~中核风电110kV输电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20.8km,利用已建110kV启南线5.5km

一)电磁环境:在线路路径选择阶段听取沿线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导线对地以及对交叉跨越距离的控制等措施,确保线路及其敏感目标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严格控制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施工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通过提高导线和金具加工工艺,控制导线对地距离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其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启明33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完善工程在启明330kV变电站现有围墙范围内预留场地进行。线路合理安排工期文明施工,保存塔基开挖处的表层土,分层堆放,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少量余土作为塔基防渗土。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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