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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12月20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作者:万一杰 文章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2-20 16:05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20日至202112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5160527(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真电话:0951-516052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

吴忠市青铜峡市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宁夏青铜峡抽水蓄能分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宁夏青铜峡抽水蓄能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实施的宁夏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黄河青铜峡水库右岸的牛首山西麓。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000MW(4×250MW),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设计年发电量16.73亿kW·h,年抽水电量22.31亿kW•h。电站最大水头414m、最小水头351.7m,额定水头379m。初期蓄水量约745.6万m3,运行期间年补水毛取水总量为158.06万m3,月平均取水量13.17万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水工程、输水工程、发电工程、场地交通工程等。上水库区土石方开挖总量为470.74万m3,其中坝体填筑及库盆处理共需220.48万m3,无用的覆盖层、无用料共计250.26万m3。下水库区土石方开挖量为696.69万m3,其中坝体及库底填筑利用291.38万m3,无用料及损失石方405.31万m3。枢纽建设区总用地面积为528.48万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360.79万m2,占地类型为草地和内陆滩涂,临时占地面积为167.68万m2,占地类型为草地和林地。项目施工期78个月,施工期平均人数3800人。项目总投资为57.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518.37元(不含水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凿裂、钻孔等施工采用湿法作业,砂石骨料加工优先采用湿法破碎的低尘工艺。露天开挖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大风天气禁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隧洞、支洞等工程开挖采取洒水、通风等措施。水泥、煤灰、弃渣运输采用蓬布密封等操作。施工道路定期养护洒水,对现场交通车辆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柴油,并设置洗车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沥青混凝土拌和系统配套沥青烟净化处理设施,沥青烟气和重油烟气经收集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沥青密封运输,防止沥青烟逸散。

运营期电厂生活管理区采用电取暖,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取水口及地埋取水管道施工时,设置小型围堰,严格控制施工场界,禁止超界施工;易产生废水的设施设备应远离自然保护区布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须及时清理,避免废水进入河道水体。严禁向青铜峡库区河段排放污废水。砂石料加工系统的废水经高效污水净化器处理后作为砂石料冲洗水循环使用,并在砂石料废水处理系统设置事故沉淀池(规格为25m×16m×4m),严格避免废水外排;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拌和罐冲洗或场地冲洗;机修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区和道路降尘洒水;隧洞开挖废水经沉淀池和清水池处理后,用于各施工支洞口、隧洞作业面附近道路、场区降尘洒水;生活污水经WSZ成套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作为营地、施工区绿化用水和降尘洒水。上、下水库均采用全库盆沥青混凝土防渗,与坝体沥青混凝土面板形成共同防渗体系;地下厂房洞室围岩进行全面防渗帷幕处理。

运营期主营地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用于营地绿化及降尘洒水。在上、下水库坝顶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禁止向上、下水库内排放任何废污水或倾倒垃圾;在上、下水库库区设水质监测断面,及时掌握水库水质变化情况。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加强对现有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设置消声减振设施。采用先进爆破技术,不集中放炮,施工过程尽量避免打干钻。在声环境敏感点路段设置限速和禁鸣标志,车辆通过时应控制车速并禁止鸣笛。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泵机并进行减震安装,泵房采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保障场界噪声达标。

 (四)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将剥离的表土单独堆存,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加强设备养护,减少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上、下水库均采用全库盆沥青混凝土防渗,与坝体沥青混凝土面板形成共同防渗体系。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青铜峡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弃渣及建筑垃圾运往下水库弃渣场,可回收废物回收利用;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离心脱水机脱水干化后运往料堆放区堆放;沉淀池产生的干化泥渣运往料堆区堆放;废油、含油废纸、废布、油桶,以及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油和含油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运行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青铜峡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修机组及变压器产生的油泥同其他危险废物一起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优化工程布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土石方远距离调运,减轻扬尘污染以及雨季施工对植被的影响,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在上、下水库周边设立封闭护栏,避免库周野生动物饮水掉落水库内。严禁捕捞鱼类,避免在鱼类繁殖期、苗汛期等特殊时期进行围堰施工和取水,建立苗汛期与取水调度联动机制。大型作业及爆破活动应避开动物活动的高峰期,禁止高噪声设备在晨昏和夜间运行。在取水口设置拦鱼设施,加装超声波干扰器,尽量从深层取水减轻对鱼类的卷载影响。针对可能对兰州鲶、大鼻吻鮈等珍稀保护鱼类造成的伤害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施工监理,施工结束后,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采用乡土植物修复生态系统,加快恢复沿线草地景观。

运营期委托专业单位开展兰州鲶、大鼻吻鮈、赤眼鳟、北方铜鱼等珍稀、濒危及保护鱼类资源的收集救护和人工繁殖技术研究,为人工增殖放流提供优质苗种和放流技术。   

(七)青铜峡库区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措施

在临近保护区处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红线,防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车辆进入保护区。严格控制地埋取水管道施工场界范围,禁止超界施工,易产生废水的设施设备远离保护区布置。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噪声防治工作,减少对周边及保护区野生动物栖息活动的惊扰影响。加强环境监测,与青铜峡库区湿地保护建设管理局建立联合保护机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联合巡护和监督检查,落实保护管理制度。取水口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为损失临时占用面积。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在砂石料废水处理系统设置事故沉淀池(25m×16m×4m),池壁及底部进行混凝土防渗处理,避免废水外排。运营期对废水处理系统加强管理维护,做好废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监测,一旦发现出水水质不稳定或超标,应立刻停产,及时检修。本项目存在外来物种的入侵风险,植被恢复应选用地方种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检疫工作;禁止在库区人工养殖外来引进物种,严格取缔库区非法养殖;协同当地渔政管理执法部门,开展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性及防范措施宣传教育,在相关区域设置宣传牌,禁止当地群众购买外来物种放生。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