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2-04-15 16:06 点击:
文章来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 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 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宁东1GW光伏基地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境内 | 宁夏电投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一)新建330kV汇集站工程。主变容量3×360M VA,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1组30Mvar并联电容器,1组30Mvar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二)新建长5km 330kV汇集站~青山750kV变电站330kV线路工程; (三)青山750kV变电站330kV间隔扩建工程 | (一)电磁环境:升压站内电器设备采取集中布置方式、控制过电压等措施,有效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线路路径选择听取沿线相关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送电线路通过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的控制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方法,减轻施工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加强施工期管理,控制施工范围,文明施工,对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利用现有道路,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等方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塔基施工剥离的表土,单独存放,按顺序回填,少量余土用于塔基防渗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塔基周围采用草方格固沙,播撒草籽恢复植被。 | / |
2 | 宁夏灵武兴黔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吴忠市境内 | 灵武市兴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新建长45.7km灵武兴黔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一)电磁环境:线路路径选择听取沿线相关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送电线路通过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的控制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方法,减轻施工噪声影响。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加强施工期管理,文明施工,控制牵张场、施工区域等临时占地面积,塔基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设置围挡,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存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