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2-06-06 14:35 点击:
文章来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宁夏银川中环二期220千伏供电工程 | 宁夏银川市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银川供电公司 | 报告表 |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建长0.45km 220kV地下电缆线路 | (一)电磁环境:通过提升和改善电缆的绝缘性等措施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地下电缆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 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对施工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养护等方式,减轻施工噪声影响。 (三)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减少扰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开挖表土单独堆存,后期用于生态恢复;具备移栽条件的应首选移栽,尽量不要采取直接砍伐的措施,降低对地表植被的影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