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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3月14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苟旭光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4-03-14 17:28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14-20243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核医学设备建设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报告表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拟在医院肿瘤综合楼核医学科-1F建设回旋加速器机房及热室,用于制备18F11C13N等放射性同位素;新增68Ge-68Ga发生器,利用回旋加速器制备的18F11C13N等放射性核素进行核医学检查和治疗;在1F预留PET/CT机房安装1PET/CT设备,开展核医学诊疗;新购置368Ge放射源,用于仪器校准。根据《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有关规定,本项目新增放射性核素后整个核医学科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04×109Bq,核医学工作场所为乙级非密封工作场所;PET/CT最大管电压为140kV,最大管电流为666mA,为Ⅲ类射线装置;回旋加速器最大能量为10MeV,最大束流100μA,为Ⅱ类射线装置; 68Ge(锗)放射源活度分别为3mCi1.25 mCi1.25 mCi,均为Ⅴ类放射源。

建设阶段对环境无辐射影响,但涉及机房装修、设备安装等,存在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和扬尘等方面的影响。通过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机械作业,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均统一收集后交由相关部门处理等措施,可减轻施工期环境影响,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行(使用)后对环境的辐射影响主要为回旋加速器、PET/CT18F11C13N68Ge68Ga等射线装置和放射性同位素产生的电离辐射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影响。通过工作场所分区管理,建设具有良好屏蔽效果和安全性能的回旋加速器及PET/CT机房,配备易去污的工作台面、卫生通过间等表面污染防治措施,配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具及辅助防护设施,利用放射性废水衰变池、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废气通风设施等对放射性三废进行安全处置,以及进行严格的辐射安全管理,确保周围环境的辐射安全,放射性三废达标排放,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低于剂量管理约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