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5-05-21 17:44 点击:
文章来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0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国网宁夏中卫供电公司330kV黄严Ⅰ线1#、黄严Ⅱ线1#-9#段改造工程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 报告书 | 宁夏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330kV黄严Ⅰ线改造工程:拆除330kV黄严Ⅰ线黄河变电站构架~1#终端塔单回路导线,更换导线1×0.08km,型号为2×JL/G1A-630/45-45/7钢芯铝绞线。 (二)拆除330kV黄严Ⅱ线2#-8#塔基及黄严Ⅱ线黄河变电站构架~原黄严Ⅱ线9#的导线进行重建,拆除铁塔7基、导线3.26km,新建铁塔7基,新建导线1×3.26km,型号为2×JL/G1A- 630/45-45/7钢芯铝绞线,基础采用挖孔基础及直柱板式基础。 | (一)电磁环境:改造线路沿原线路路径架设,且改造线路路径已取得相关部门原则同意意见。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对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场地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布设,设置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方式,确保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其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线路施工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不产生施工废水。线路施工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四)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并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五)生态环境:在各项基础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基础开挖量,并将挖出的土方集中堆放,以减少对附近植被的覆盖。开挖的土方按照土层顺序进行回填,剥离的表土,按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堆放至临时占地区域,便于后期植被恢复使用。合理规划临时道路、牵张场等,采取遮盖、铺垫和拦挡等措施,减小施工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天然牧草地区域撒播种草,进行植被恢复。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 |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但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