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硝河33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新建2×240MVA主变压器,330kV出线2回,110kV出线间隔14回;2号、3号主变低压侧各装设2×30Mvar的并联电容器和1×20Mvar的并联电抗器。 (二)六盘山750kV变电站33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330kV出线间隔2个(1SS、18SS)至硝河330kV变电站。 (三)六盘山~硝河33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2×33.8km+1×2.1km+1×1.3km,采用单、双回路铁塔架设,共建杆塔104基。
| (一)电磁环境:合理布置和屏蔽部分电气设备,减少相互之间的电磁干扰,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线路路径选择阶段听取沿线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 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选用低噪施工工艺和方法,采取必要的围挡隔声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变电站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增加防火防噪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及其敏感目标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变电站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民房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灌注桩基础时,设置防渗的泥浆池、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开收集,生活垃圾应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施工营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及时送往指定生活垃圾场处置;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民房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当地已有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对拆除的塔基基础、弃渣等建筑垃圾,送往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五)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减少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占地面积,对临时堆土采取拦挡、防护等措施;施工前对占用草地、林地等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存放并进行苫盖,后期用于周边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塔基开挖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应全部进行回填,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若发现珍稀濒危、重要野生植物等应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尽量避免野生动物活跃时段施工,禁止捕捉、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经过六盘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的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时,优化线路塔基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布局及面积,设置明显的边界标识,跨越河流、冲沟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等临时防护设施,防止泥沙、污水进入周边水体;做好生态监测及环境管理工作,禁止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与生态恢复。 (三)水环境:变电站施工期设有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民房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变电站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值班人员生活污水。变电站拟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5m3/d),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安排专车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并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民房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当地已有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变电站设置主变事故油池容积85m3,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事故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报废的免维护蓄电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五)生态环境:变电站内采取硬化、压实,站外采取护坡、排水沟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严格按设计的塔基基础占地面积、基础型式等要求开挖。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对施工区域地面铺设隔离保护措施,与地表隔离。开挖地表土壤时,须将表土分层开挖堆置在指定场地,施工完毕,按原有土层分层回填。严格控制在塔基(含牵张场)和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所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