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0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宁夏永利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 |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吴忠市利通区境内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报告书 | 宁夏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新建永利电厂-星塘双回750千伏线路工程。 1.新建75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线路全长约2×32.5km+1×(1.5+1.5+0.5+0.5)km,共建杆塔86基。 2.配套线路改造工程(±800kV灵绍线路改造),对±800kV灵绍线进行抬升改造,拆除其10#、11#杆塔2基,并在其原有路径上新建2基杆塔,采用板式基础,利用原导线,更换10#-13#地线。 3.临时过渡工程,星塘750千伏变电站投运前的过渡期间,需将本期新建750千伏线路同塔双回路段J9杆塔右侧导线搭接至原灵州-六盘山Ⅱ回 750kV 线路12#杆塔,新建750千伏单回线路1×0.5km,不涉及新建铁塔,导线参数同新建750千伏线路,待星塘750千伏变电站投运后,该临时过渡方案将进行拆除。 (二)灵州换流站原至六盘山II回750千伏出线间隔改接至永利电厂。 本期仅需更换其出线侧引下线,待星塘750千伏变电站投运后,该出线侧引下线将进行拆除并恢复其原有出线侧引下线,不涉及新增设备,无土建工程。 | (一)电磁环境:线路路径选择阶段听取沿线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对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 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方法,减少施工噪声影响。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民房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灌注桩基础时,设置防渗的泥浆池、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线路一档跨越沙沟、盐环定退水沟等沟渠,不在沟渠内立塔,施工场地远离沟渠设置,禁止向沟渠内排放废水。 (四)固体废物: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开收集,生活垃圾应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民房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当地已有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 (五)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前先设置施工围栏,设置固定的施工车辆行驶路线,施工临时占地采用彩条布对地表进行铺设,最大限度不破坏表土土壤结构及地表植被。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线路经过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的塔基区域均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植被恢复使用,局部出现沙化的土地,拟采取草方格固沙和播撒草籽结合的方式进行固沙。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实施捕猎等违法行为。塔基开挖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应全部进行回填,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 |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但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