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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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大唐中卫云基地数据中心绿电供应常乐500MW风电项目新建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永康镇境内 | 大唐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报告书 | 众咨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一)常乐330kV升压站工程:本期新建330kV户外升压站1座,主变压器2×250MVA,330kV出线间隔2回,35kV出线间隔20回;每台主变装设2×(±45Mvar)SVG无功补偿装置(含电抗器)。 (二)常乐~天都山33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1×18.3km+2×4.5km,采用单、双回路铁塔架设,共建杆塔45基。 | (一)电磁环境:合理布置和屏蔽部分电气设备,优化配电装置与母线布置,减少相互之间的电磁叠加影响,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电晕;工程选线时充分征求沿线政府及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避让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方法,采取必要的围挡隔声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升压站通过优化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建设围墙,增加防火防噪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线路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及其敏感目标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项目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搅拌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升压站设备清洗、进出车辆清洗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线路跨越大井河沟,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沟道内立塔,严禁废弃物进入水体。 (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集中收集,由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负责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并报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 (五)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升压站材料堆放场地依托风电项目的施工营地,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减少牵张场等临时占地面积,对施工区域采取适时洒水降尘,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前对站区进行表土剥离,对占用旱地、天然牧草地等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存放并进行苫盖,后期用于周边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塔基开挖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应全部进行回填,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在永久基本农田内施工,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材料堆放铺设钢板隔离地表;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站区采取水泥硬化、碎石覆盖、护坡和截排水沟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站外空地采取植被恢复;线路塔基施工临时占地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 西部腾格里沙漠边缘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2.6km,立塔6基)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张贴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标语和具体要求,红线内不设置牵张场和跨越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线路穿越山地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减少占地面积,开展生态监测,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按区域原有地貌进行植被恢复。 |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
| 大唐中卫云基地数据中心绿电供应永康500MW风电项目新建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境内 | 大唐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报告书 | 众咨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一)永康330kV升压站工程:本期新建330kV户外升压站1座,主变压器2×250MVA,330kV出线间隔2回,35kV出线间隔20回;每台主变装设2×(±45Mvar)SVG无功补偿装置(含电抗器)。 (二)永康~天都山33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1×6.3km+2×4.5km,采用单、双回路铁塔架设,共建杆塔29基。 | (一)电磁环境:合理布置和屏蔽部分电气设备,优化配电装置与母线布置,减少相互之间的电磁叠加影响,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电晕;工程选线时充分征求沿线政府及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避让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方法,采取必要的围挡隔声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升压站通过优化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增加防火防噪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线路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及其敏感目标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项目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搅拌废水产生。施工人员依托风电项目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升压站设备清洗、进出车辆清洗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线路跨越校育川沟道,属清水河二级支流,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沟道中立塔,严禁废弃物进入沟道。 (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风电项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建筑垃圾可分类收集定期清运,由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负责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并报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 (五)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升压站材料堆放场地依托风电项目的施工营地,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减少牵张场等临时占地面积,对施工区域采取适时洒水降尘,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前对站区进行表土剥离,对占用旱地、天然牧草地等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存放并进行苫盖,后期用于周边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塔基开挖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应全部进行回填,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在永久基本农田内施工,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材料堆放铺设钢板隔离地表;在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施工时,禁止施工车辆、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施工现场张贴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标语和具体要求;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站区采取水泥硬化、碎石覆盖、护坡和截排水沟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站外空地采取植被恢复;线路塔基施工临时占地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 |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