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0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宁夏中卫热电扩建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变动 | 宁夏吴忠市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报告书 | 宁夏致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一)新建750kV限流串抗站工程:贺杞I、II线各装设一组750kV串联电抗器,阻值30Ω。 (二)贺杞I、II线迁改工程:对贺兰山-杞乡I、II回750kV线路进行迁改,拆除现贺杞I线长约0.4km、贺杞II线长约0.7km,新建贺杞I线长约0.6km,贺-杞II线长约0.8km。线路全部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拆除杆塔3基,新建杆塔8基。 | (一)电磁环境:750kV限流串抗站采用户外布置方式,通过合理布置站内电气设施设备、导线、绝缘子串等措施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确保限流串抗站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线路路径选择听取沿线各相关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对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的电磁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限流串抗站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设实体围墙、降噪墙板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限流串抗站施工期设有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由于线路较短,与限流串抗站共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处理设施处理。限流串抗站正常运行时1名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贮存于生活污水池内,定期清运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限流串抗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运点。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并报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施工营地已有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限流串抗站正常运行时1名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运点。报废的免维护蓄电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生态环境:限流串抗站内采取硬化、压实,站外采取护坡、排水沟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各项基础施工,严格按设计的基础型式等要求开挖。对需要拆除的塔基基座,清除地下混凝土,然后进行覆土以满足植被恢复要求。基坑开挖作业前先进行表土剥离存放,用于后期土地整治与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草地区域撒播种草;林地区域栽植林木进行植被恢复;交通运输用地和其他土地时,采用土地整治、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但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