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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2月1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张晓晖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02-10 00:0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210日至2014214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电话: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卫香山风电场中电投印子梁风电场(49.5MW)项目

 

中卫市香山乡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9.5MW。建设24台单机容量2000kW1台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辅助设施,永久占地面积7.9公顷,年平均上网电量10728.8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36356.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4.2万元,占总投资的0.48%

⑴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采取土壤保护措施、植物保护措施及生态减缓等措施后,可减少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等不利影响。⑵固体废物:废润滑油及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废润滑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⑶噪声:厂界噪声可达到噪声标准要求。⑷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到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⑴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⑵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

2

中卫香山风电场中电投莫尔水风电场(49.5MW)项目

中卫市香山乡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9.5MW。建设24台单机容量2000kW1台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辅助设施,永久占地面积6.55公顷,年平均上网电量9259.4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4153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21万元,占总投资的0.48%

⑴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采取土壤保护措施、植物保护措施及生态减缓等措施后,可减少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等不利影响。⑵固体废物:废润滑油及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废润滑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⑶噪声:厂界噪声可达到噪声标准要求。⑷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到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⑴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⑵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

3

三峡新能源太阳山二期光伏电站项目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境内

三峡新能源吴忠发电有限公司

固原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项目建设20MWp太阳能光伏电站及配套辅助设施,占地面积43.83公顷,年平均上网电量2909.2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173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6万元,占总投资的1.2%

⑴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采取土壤保护措施、植物保护措施及生态减缓等措施后,可减少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等不利影响。⑵固体废物: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⑶噪声:厂界噪声可达到噪声标准要求。⑷废水:光伏板清洗废水沿光伏板区间间隙落地自然蒸发。

相关部门意见:⑴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⑵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