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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6月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张晓晖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06-04 00:0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64日至2014610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电话: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银川监狱监舍楼改扩建二期工程及在押人员劳动用房建设项目

银川市兴庆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78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54.8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监舍楼,1栋在押人员劳动用房(习艺车间),公用及配套辅助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环保投资80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水、固废治理等。

1、项目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2、餐厅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最终进银川市第五污水处理厂。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餐厨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4、监舍采用中空玻璃塑钢窗防止周围商业噪声对在押人员的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该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2

平罗县平川化工有限公司1×31500KVA密闭电石炉生产及深加工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

石嘴山市平罗县(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

平罗县平川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项目主要建设1×31500千伏安密闭式电石矿热炉装置、石灰氮装置、双氰胺装置及碳酸胍装置,年产60000吨电石、80000吨石灰氮、20000吨双氰胺、5000吨碳酸胍,其中60000吨电石、80000吨石灰氮为中间产品。项目总投资17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8万元,占总投资的6.2%,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治理及绿化等。

1、项目石灰筛分、兰炭筛分粉尘,双氰胺生产系统废气,碳酸胍包装粉尘及原料电石、萤石烟(粉)尘、氟化物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电石炉出炉废气中的烟尘及二氧化硫,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表5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兰炭干燥产生的烟气及氮化炉出料烟(粉)尘、氟化物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粉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氨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导热油炉燃料产生的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燃气锅炉标准要求后经排气筒排放;电石炉炉气粉尘经旋风除尘器+高效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送石灰窑及导热油炉作为燃料,全部综合利用。项目厂界处粉尘无组织排放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表7排放浓度限值。2、电石炉装置及石灰氮装置等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循环系统排放的含盐废水回用于双氰胺装置压滤机滤布冲洗。生活污水经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用水标准,用于厂区绿化或降尘。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氰胺渣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石灰装置回收的粉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暂存于固废库,与电石装置回收的粉尘及氰胺渣送有资质单位生产建材;石灰屑、兰炭末及双氰胺、碳酸胍产品包装回收的粉尘外售;石灰氮装置原料回收的粉尘回收再利用,出炉回收的粉尘送双氰胺装置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定期送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5、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电石炉炉气、电石。其中电石储存为重大危险源。项目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运、使用过程管理,同时针对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风险防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6、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7、项目采取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网络公布环评信息、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06份,回收106份,回收率100%,被调查者均支持项目建设。

相关部门意见:自治区经信委对该项目的备案通知书。

3

石嘴山市科通冶金工贸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

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果子工业集聚区)

石嘴山市科通冶金工贸有限公司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利用矿热炉冶炼过程中排放的高温烟气余热,进行余热发电,主要建设1×17.1/小时余热锅炉和3兆瓦余热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1×18.5/小时余热锅炉和3MW余热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相应的化学水处理、循环冷却水系统及相应的环保工程,公用、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438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占总投资的3.5%,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及运营期噪声、绿化等的治理。

1、化水车间排水和余热锅炉排水回用至冷却塔,冷却塔排水排入工业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石嘴山第四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用于厂区绿化。2、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自治区经信委关于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4

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石嘴山市惠农区

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8m3/d,目前实际处理污水量为4m3/d,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处理工艺。由于设备老化磨损严重,污水及污泥处理效果不够理想,导致TNTP等指标不能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因此,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新建紫外线消毒间、鼓风机房、加药间;更换场外泵站、粗格栅间、细格栅间、进水提升泵房、沉砂池及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房设备;新增终沉池、厌氧池设备。本工程改造完成后,现有污水处理厂“奥贝尔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改造为“A2/O底部鼓风曝气”污水处理工艺。现有污水处理厂原构筑物、设备与改造中同步考虑,配套继续使用。工程总投资4852.48万元。工程属于环保工程,总投资即为环保投资,

1、工程采取构筑物加盖、及时清运污泥、运输车辆密闭、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拟定大气防护距离设置为300m,在工程周围300m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居住、商业等人群聚集区。2、工程进厂污水经“A2/O底部鼓风曝气”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后全部进入中水厂,经中水厂处理作为中水回用于周边工业企业生产用水,不外排。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沉砂与生活垃圾一同送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离心式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处理后全部送至石嘴山市然尔特实业有限公司掺煤后送入该公司锅炉燃烧。工程棚式污泥临时堆场地面采用水泥硬化防渗,在其上风向及两侧风向采用3m高的彩钢板围挡等措施减少污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项目采取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网络公布环评信息、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50份,回收145份,回收率96.7%,被调查者均支持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