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08-11 0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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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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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陕甘宁盐环定扬黄共用工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 |
吴忠市盐池县、灵武市境内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局 |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为使盐环定扬黄共用工程建设发挥效益,更好的促进受水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单位拟投资54807.94万元,对盐环定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和拆除重建。项目对泵站内的水泵、电机、变压器以及进水闸、前池、厂房等进行改造和拆除重建,其中二~六泵站为迁址重建,各泵站占地类型和面积与原址相同;九、十、十二泵站为原址拆除重建不涉及占地;一、七、八、十一泵站为原址均布维修加固,不涉及新征占地。本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6.75hm2,全部为临时用地。其中草地1.05hm2,荒地15.70hm2。项目环保投资403万元。 |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通过预测,项目投入运行并叠加背景噪声后,距离十一泵站房27m处噪声达到45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2、项目营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3、格栅清掏物、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处置场处置;项目各泵站设置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4、项目五里坡泵站、沙蒿圈泵站、红柳坑泵站、邵家圈泵站、胡家小井子泵站进行拆除重建,对于各级泵站的原址,建设方需拆除原有构筑物,并进行场地平整工作,覆土后撒播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并辅以小灌木、半灌木进行绿化恢复。 相关部门意见:1、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关于报送宁夏陕甘宁盐环定扬黄共用工程泵站安全鉴定复核意见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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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三元中泰冶金有限公司4×25500kVA大型矿热炉及烟气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金鑫工业园) |
宁夏三元中泰冶金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4×25500kVA矮烟罩半封闭式矿热炉,年产75#硅铁8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硅铁冶炼车间、浇铸车间、破碎精整车间及相应的辅助、公用、储运、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229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0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及绿化等。 |
1、上料与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正压反吸布袋除尘器处理,其排放浓度须符合《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矿热炉烟气通过矮烟罩抽风机送余热锅炉余热利用后,经集尘罩+旋风除尘器+正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尘的排放浓度须符合《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建企业标准要求。项目建设2座半封闭原料堆场,原料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并进行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矿热炉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用于硅石冲洗;生活污水经新建的A/O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堆场洒水降尘。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和要求,防止项目建设、运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减振、隔声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4、冶炼硅渣、矿热炉除尘系统收集的烟尘外售综合利用,上料与配料系统收集的粉尘返回矿热炉生产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5、本项目产品硅铁为危险化学品,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从储存、运输等环节加强管理,同时须针对本项目的风险特征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6、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1000米范围,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7、项目采取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网络公布环评信息、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100%,被调查者均支持项目建设。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经信委关于同意宁夏三元中泰冶金有限公司2×50000KVA大型矿热炉及烟气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备案的批复;2、关于宁夏三元中泰冶金有限公司大型矿热炉及烟气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批复。3、自治区经信委关于同意宁夏三元中泰冶金有限公司硅铁矿热炉余热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