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11-05 15:39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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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石嘴山市惠农区西河桥至正谊关公路工程 |
石嘴山市惠农区 |
石嘴山市惠农区交通运输和口岸管理局 |
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项目起点位于石嘴山至大武口公路交叉口,终与火车站至正谊关公路相交,其中起点K0+000至K6+100为改建路段,K6+100-K12+000为新建路段,路线全长12公里,路基宽度12米。项目总投资3455.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2.31%,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等。 |
1、加强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的洒水降尘工作,运输易起尘物料、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项目不设沥青拌合站,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2、营运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道路沿线两侧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禁止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3、桥梁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收集至临时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泥浆用于路基填方。 4、本项目风险类型主要为运营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 |
2 |
宁夏红寺堡罗山通用机场项目 |
吴忠市红寺堡区 |
宁夏红寺堡罗山通用机场指挥部办公室 |
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本项目拟建为一级通用机场,飞行区等级2B,新建长1200米、宽30米跑道一条,4个A类机位、4个B类机位,配套建设相应的场道工程、航管工程、导航工程、机场辅助生产设施、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当地执行飞播造林、农药喷洒、人工增雨、航空摄影和测量、灾害救援服务。项目总投资为125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污水治理、生态恢复等。 |
1、施工结束后做好机场净空区、场区、施工便道和表土临时堆场的植被恢复和边坡防护工作。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综合利用。运营期生活污水、各类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机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绿化标准后,用于工作区绿化,冬季储存于中水池。含油污水经隔油池收集、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废水排入机场污水处理站处理,隔除的污油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初期雨水全部汇至飞行区四周的调蓄水池内,由罐车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油库事故消防废水暂存于事故水池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做好涉油设施、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等区域的防渗工作,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防止地下水污染。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合理规划机场周边土地利用,在飞机噪声预测超标范围内及离机场较近的飞机下行航迹正下方,禁止规划和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4、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污油、废矿物油、清罐油渣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及处置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5、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