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12-12 17:05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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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G309线河川至固原段公路病害处治工程 |
固原市原州区 |
宁夏交通运输厅 |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
本项目拟对G309线河川至固原段公路病害路段进行处治,线路起点位于固原市原州区河川乡,终点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路线全长21.227km,采用二级路标准设计,局部路基宽度不足8.5m处进行路基拓宽。本项目病害处治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106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4.49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29%。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水治理、生态保护等。 |
1、加强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的洒水降尘工作,运输易起尘物料车辆加盖篷布,路基填料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项目不设沥青拌合站,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2、营运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道路沿线两侧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3、施工人员租用沿线村庄房屋,旧路面经碾压破碎后作为路基组成部分。 4、本项目风险类型主要为运营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本项目建设方案的函。 |
2 |
青铜峡市候余公路(X304线)改建工程 |
吴忠市 |
宁夏交通运输厅 |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
本项目全长12.555km,包括主线侯余公路全长11.93km和支线双拥路全长0.625km,其中主线起点为省道S101线K75+950,终点接S303;支线起点为主线K10+869,终点接青铜峡镇余桥村解放街,该支线主要为方便部队通行而建设。采用平原微丘区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8.5m,路面宽7m,两侧各2px矩形路缘石+0.67m砂砾路肩,设计车速40km/h,全线共有中桥116.04m/2座(全部利用),小桥35.06m/3座(拆除新建20.06m/1座,换板改造10m/1座,铺装维修5.0m/1座),涵洞36道。项目总投资1490万元。 |
1、加强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的洒水降尘工作,运输易起尘物料车辆加盖篷布,路基填料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2、落营运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道路沿线两侧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商请并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的使用,禁止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3、桥梁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收集至临时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泥浆及时修理。4、施工人员租用周边城镇楼房。拆除的混凝土构筑物弃渣,集中收集后送指定地点处置。5、本项目风险类型主要为运营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本项目建设方案的函。 |
3 |
福银高速公路同心至桃山口段病害处治工程 |
吴忠市同心县 |
宁夏交通运输厅 |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
本项目拟对福银高速公路同心至桃山口病害路段进行处治,工程全长28km,设计速度100km/h,项目起点位于同心县城西南与同心至沿川子高速公路相接,终点顺接桃山口互通式立交A匝道的终点。病害处治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9534万元。环保投资总计为390.5万元,占总投资的1.32%。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噪声治理、生态保护等。 |
1、加强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的洒水降尘工作,运输易起尘物料车辆加盖篷布,路基填料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项目不设沥青拌合站,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2、营运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道路沿线两侧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3、施工人员租用沿线村庄房屋,旧路面经碾压破碎后作为路基组成部分。4、本项目风险类型主要为运营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本项目建设方案的函。 |
4 |
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过境段工程 |
银川市、吴忠市境内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
本项目起点K1442+800与青银高速及规划银百高速以枢纽互通立交形式相接,终点K1482+310与青银高速顺接。路线全长39.51km,全线共设置桥梁5598m/11座,其中特大桥4754m/2座,大桥638m/3座,中桥136m/2座,小桥70m/4座,涵洞37道,通道桥120m/6座,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分离式立交3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2m。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78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5.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4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水治理、生态保护等。 |
1、严禁扰动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等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恢复原貌和原有使用功能、2、拌合站厂界处颗粒物、沥青烟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3、营运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道路沿线两侧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禁止在线路两侧超标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项目建成后如运营期夜间仍超标,须给受影响的住户加装通风隔声窗。4、定期检查公路的排水系统,加强沿线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沿线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等辅助设施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站区及沿线绿化。5、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沿线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6、营运车辆应严格执行《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范》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管理部门应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编制《青银高速宁东过境段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本项目建议书的函。2、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本项目文物调查的批复。 |
5 |
宁夏石嘴山红崖子黄河公路大桥工程 |
石嘴山市境内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
本项目起点位于G109平罗县黄渠桥镇马家庄附近,终点位于宁夏精细化工园区红乐东路以南600米,接S203。工程全长21.8333公里,其中AK0-AK16+500段16.5公里完全利用已建成简泉至滨河大道公路东段,AK16+500~AK21+833段5.333公里为新建路段。项目全线共设置特大桥3374米/1座、涵洞19道、互通1处、主线收费站1处、管养中心1处。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4.50米。项目总投资约为1025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3.57万元,占总投资1.6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水治理、生态保护等。 |
1、严禁扰动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等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恢复原貌和原有使用功能、2、拌合站厂界处颗粒物、沥青烟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3、营运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道路沿线两侧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禁止在线路两侧超标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公路用地范围内和公路用地范围外、采取措施噪声不能达标的噪声敏感点,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协调拆迁。4、应按照公路工程标准设置护栏及防撞设施,定期检查清理公路雨水排水系统,应保证畅通,维持良好状态。黄河特大桥应设置敏感水体提示标识、桥面径流收集处理设施和事故水池。施工营地、收费站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吸粪车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5、项目建设应取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管部门许可,严格落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管理规定和《报告书》明确的相关要求。6、落实《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杜绝因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而造成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相关部门意见:1、水利部黄河水利文员会关于本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6 |
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锅炉脱硝技术改造项目 |
银川市西夏区 |
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对原有2×35吨/小时燃煤供热锅炉增设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工艺烟气脱硝系统,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储运、公用工程等。本项目属于环保工程,总投资即为环保投资,共330万元。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减排量为95.04吨/年。 |
1、本项目锅炉烟气经脱硝改造工程处理后,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要求。氨气厂界浓度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2、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3、本次脱硝工艺使用浓度为5%的氨水作为还原剂,输送至SNCR喷枪用于脱除氮氧化物。4、本项目风险类型主要是氨水泄露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7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2×330MW机组脱硫及电除尘提标改造工程 |
固原市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 |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对现有2×330MW机组脱硫吸收塔上增加2层喷淋层,加高吸收塔高度;将原有循环泵及喷淋层置换增容,增大氧化空气量;更换4台石灰石浆液泵;拆除原有增压风机,改造引风机满足吸收塔的阻力;并将两台机组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的一、二、三、四电场高压电源升级改造为高频电源,对现有电除尘电源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属于环保工程,总投资即为环保投资,共8423万元。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烟尘减排量为84.1吨/年;二氧化硫减排量为1831.3吨/年。 |
1、本项目改造后烟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须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限值要求。2、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3、新增脱硫废水依托现有工程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后,用于干灰拌湿和煤场喷洒抑尘。4、新增脱硫石膏及灰渣送送建材生产厂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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