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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11月2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11-20 17:56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6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电话: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银星一井矿产压覆区30MWp光伏电站项目

银川市灵武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电池光伏组件、110KV变电站、逆变升压配电设施,进场道路及辅助设施,占地面积62公顷。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52万元,占总投资的0.83%,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治理。项目投运后,年平均上网电量5113.8万千瓦,与相当发电量的燃煤发电机组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16364.16吨,减排二氧化硫23.7吨、氮氧化物27.92吨、烟尘20.86吨、二氧化碳39437.63吨。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沉淀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太阳能板清洗废水流到地面自然蒸发。2、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3、废铅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均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该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2、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该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3、项目选址意见书。

2

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二期风电(300MW)项目

吴忠市同心县

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风电机组、箱式变压器及1座110千伏升压站,并配套建设检修道路和进场道路、输电线路等辅助工程,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项目占地160.44公顷。项目总投资为2371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3.88万元,占总投资的2.0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水土保持、运营期环境治理等。项目建成投运年均上网电量约62920万千瓦时,与相当发电量的火电机组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201344吨,可减少烟尘排放量256.71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57.72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43.52吨、二氧化碳排放量48.52万吨。

1、生活污水采用生物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2、运营期110KV升压站场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3、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蓄电池均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本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4、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设计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转移及处置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相关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项目选址意见书。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