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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11月2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11-27 15:5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电话: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峡新能源吴忠太阳山一期风电(50MW)项目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三峡新能源太阳山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25台单机容量为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安装25台箱式变庄器、架设(35万千伏)集电线路、施工及检修道路等配套辅助设施,占地面积25.47公顷。项目总投资383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2.21万元,占总投资的1%,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及施工期环境治理。项目投运后,年平均上网电量11811.37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37796吨,减排烟尘38.55吨、二氧化硫48.38吨、氮氧化物64.48吨、二氧化碳91088.36吨。

1、生活污水依托本公司太阳山垄坑子光伏电站110千伏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风机运行时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3、废铅酸蓄电池和废润滑油均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依托公司太阳山垄坑子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2

三峡新能源吴忠太阳山二期风电(50MW)项目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三峡新能源太阳山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25台单机容量为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安装25台箱式变庄器、架设(35万千伏)集电线路、施工及检修道路等配套辅助设施,占地面积22.14公顷。项目总投资386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22万元,占总投资的0.8%,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及施工期环境治理。项目投运后,年平均上网电量11740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37568吨,减排烟尘38.32吨、二氧化硫48.09吨、氮氧化物64.09吨、二氧化碳90538.88吨。

1、生活污水依托本公司太阳山垄坑子光伏电站110千伏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风机运行时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3、废铅酸蓄电池和废润滑油均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依托公司太阳山垄坑子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3

隆德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固原市隆德县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万m3/d,占地面积8.7hm2,采用“曝气池+表流湿地”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78-2002)二级标准。项目在试运行阶段,因处理工艺不稳定、曝气系统堵塞、漏气、导流系统漏水等问题,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转,且出水水质不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隆德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决定对污水处理厂曝气池和导流系统进行维修。本次维修工程主要是对污水处理厂的曝气池、导流系统进行维修,在原有曝气池池容不变的情况下,重新布设气管,导流系统隔断后重新安装,将现有曝气器维修并重新安装。污水处理厂维修工程总投资为323.3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本项目维修工程结束后,采用“曝气池(生态组合塘)+表流湿地”污水处理工艺,CODCr的去除率为78.6%,NH3-N的去除率为34.1%,CODCr、NH3-N排放浓度分别为82.5mg/L、16.8mg/L,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