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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12月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12-03 15:14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9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电话: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岛昌盛日电永宁农业科技大棚光伏电站项目

银川市永宁县

宁夏盛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农业大栅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组件发电。建设安装120000块250Wp光伏组件、110KV升压站1座、敷设电缆线6公里、进场道路及辅助设施,占地面积89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5万元,占总投资的0.69%,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治理。项目投运后,年平均上网电量4065.76万千瓦时,与相当发电量的燃煤发电机组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1.3万吨,减排烟尘16.58吨、二氧化硫16.64吨、氮氧化物22.18吨、二氧化碳31400吨。

1、生活污水收集至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清掏,待闽宁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运后,接入镇污入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太阳能板清洗废水散落地面自然蒸发。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3、废旧电池属危险废物,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旧电池板集中收集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该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2、永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该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2

银星能源中卫30MWp光伏电站项目

中卫市沙坡头区

中卫清银源星太阳能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建安装120000块250Wp光伏组件、30台35KVA箱式升压变压器、敷设35KV集电线路7.95公里、进场道路及辅助设施,占地面积70.987公倾。项目总投资290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57万元,占总投资的1.14%,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治理。项目投运后,年平均上网电量4097.94万千瓦时,与相当发电量的燃煤发电机组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1.31万吨,减排烟尘14.15吨、二氧化硫16.78吨、氮氧化物22.37吨、二氧化碳31600吨。

1、生活污水收集化粪池沉淀后定期由吸粪车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光伏电板清洗废水散排地面用于绿化。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3、废旧电池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该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2、该项目选址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