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12-22 17:1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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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30Kta甘氨酸、4Kta敌草隆及环保综合治理等技术项目 |
石嘴山生态经济区 |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30千吨甘氨酸、4千吨敌草隆生产装置以及部分公用、储运、环保工程,其余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年产甘氨酸3万吨、敌草隆4000吨。项目总投资22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1万元,占总投资的8.08%,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等。 |
1、甘氨酸生产氯化工序产生含氯气与氯化氢废气经水喷淋吸收+氨水处理吸收,氯气及氯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甘氨酸生产产品干燥及甲醇精馏工序产生的含甲醇废气经冷凝回收,甲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敌草隆生产酯化工序含氯化氢、光气尾气经降膜吸收+SN7501催化破坏+碱液吸收处理,氯化氢、光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敌草隆生产脱溶、干燥工序产生含甲苯废气经冷凝回收+冷水喷淋吸收,甲苯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项目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排放浓度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罐区采用储罐降温、安装呼吸阀,装卸采用鹤管浸没式装车等清洁生产工艺加以控制,氯化氢、甲醇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臭气浓度、氨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醋酸厂界浓度满足《德国工程师协会空气净化委员会VDI发行有限公司标准》(VDI 2306)中的短期标准限值要求。2、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公用工程排水以及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12500立方米/日综合废水限期治理项目”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08)中“多菌灵生产企业”标准要求后排入第三排水沟。在厂区内建设2000立方米事故水池,用于事故废水暂存。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和要求,定期对本项目区域地下水进行监测。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减振、隔声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4、设备机修产生的甘氨酸生产氯化釜残渣、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定期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甘氨酸生产氯化釜残渣、废机油暂存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锅炉灰渣及脱硫石膏作为建筑材料全部外售综合利用,锅炉灰渣及脱硫石膏临时堆场依托现有工程临时渣场,现有工程临时渣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厂区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5、本项目生产中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光气、冰醋酸、甲醇、30%盐酸、液氨、液氯、二甲胺溶液、甲苯、液碱、3,4-二氯苯胺等,风险类型主要为反应釜及储罐泄露,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同时针对本项目风险特征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强化风险防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6、本项目防护距离具体为:厂界西南-西北角外800米至500米范围、厂界西南-东南角外800米至1000米范围、厂界东南-东北角外1000米至500米范围,厂界东北-西北角外200米至500米范围。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该项目备案的批复。2、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该项目新建光气生产设施的批复。 |
2 |
宁夏平塘湖煤业有限公司中宁县碱沟山矿区天似城矿井扩能改造项目 |
中宁县石空镇碱沟山矿区南侧 |
宁夏平塘湖煤业有限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将原主斜井改造为混合斜井,原东风井改造为回风斜井,原南风井报废,形成一混合井、一回风井的格局,并对工业场地及辅助设施进行扩改,在现有工程生产能力6万吨/年的基础上扩能至15万吨/年,采用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炮采工艺。井田划分为两个采区,一采区可采储量14.86万吨,服务年限0.8年。二采区可采储量25.80万吨,服务年限1.3年。本项目总投资67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8.6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38%,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大气、水污染治理、噪声防治等。 |
1、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边施工、边填土、边绿化,有效防止弃土、弃渣和地表裸露引起的水土流失。井筒施工淋水和地面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法,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施工期须对现有一处排矸场进行封场,按相关要求进行维护管理、覆土绿化。2、本次将原有茶浴炉改造为电锅炉。选矸楼为封闭性建筑,并采取密闭廊道输送。振动筛采用密闭形式,在各转载点、振动筛等主要产尘处设置集尘罩,收集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须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建设全封闭式储煤场并设置洒水抑尘装置,仓顶设通风设施。临时排矸场四周设置灌草结合的绿化带,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洒水降尘,本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须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矿井涌水经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附录B“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要求后,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和地面降尘,剩余部分经反渗透+消毒深度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后,淡水回用于井下设备用水和锅炉补水,浓缩排污水用于临时排矸场抑尘。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项目建设两座3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用于接纳事故废水或消防废水;建设一座1750立方米的蓄水池,用于冬季储存绿化用水。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对临时排矸场、事故池、蓄水池等场所进行防渗处理,储煤系统场地、材料堆放场地等全部进行硬化。4、采取防震、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5、施工期掘进矸石、地面开挖土方全部场地平整,运营期掘进矸石、手选矸石送建材生产企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部分送现有一处临时排矸场堆存。临时排矸场建设及运行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等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与生活污水处理站脱水污泥一并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站脱水煤泥和筛分机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煤尘可外售。6、矿井生产期满须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矿井生态恢复工作。7、明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防止本项目可能产生的排矸场溃坝引发的环境风险,并按照《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有关规定,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演练,保障环境安全。 |
3 |
宁夏矿业开发公司中宁县红土井煤矿30万吨/年扩能改造项目 |
中宁县石空镇碱沟山矿区 |
宁夏矿业开发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将原有主斜井及回风斜井闭毁,在井田东南侧新建的东部工业场地内布置一号主斜井、一号回风斜井、一号副斜井井筒,同步建设相应的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等,在现有工程生产能力4万吨/年的基础上扩能至30万吨/年,采用走向长壁垮落式采煤法,炮采工艺。开采煤层划分为东、西两个采区,开采顺序为先采东采区,后采西采区。本次环评对东采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东采区设计服务年限1.5年,可采储量51.01万吨;西采区须在后续设计完善后另做环评。本项目总投资104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8.5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大气、水污染治理、噪声防治等。 |
1、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边施工、边填土、边绿化,有效防止弃土、弃渣和地表裸露引起的水土流失。生活污水设环保旱厕,定期清掏后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井筒施工淋水和地面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2、本次扩能改造工程将原有茶浴炉改造为电锅炉。选矸楼为封闭性建筑,并采取密闭廊道输送。振动筛采用密闭形式,在各转载点、振动筛等主要产尘处设置集尘罩,收集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须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本项目不设置煤炭洗选加工场地,依托附近洗煤厂进行煤炭洗选加工。建设全封闭式储煤场并设置洒水抑尘装置,仓顶设通风设施。临时排矸场四周设置灌草结合的绿化带,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洒水降尘,本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须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矿井涌水经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后,回用于井下生产、地面降尘。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工业场地、临时排矸场洒水抑尘及绿化。项目建设两座2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用于接纳事故废水或消防废水。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对临时排矸场、事故池等场所进行防渗处理,储煤系统场地、材料堆放场地等全部进行硬化。4、采取防震、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5、掘进矸石、手选矸石送建材生产企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部分送临时排矸场堆存。临时排矸场建设及运行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等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与生活污水处理站脱水污泥一并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站脱水煤泥和筛分机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煤尘可外售。6、认真落实绿化、生态保护与恢复、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使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贯穿于煤矿生产全过程。矿井生产期满,须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矿井生态恢复工作。7、明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防止本项目可能产生的排矸场溃坝引发的环境风险,并按照《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有关规定,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演练,保障环境安全。 |
4 |
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6万吨/年高强高模维纶纤维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石嘴山生态经济区内 |
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4条单线年产1500吨的高强高模维纶纤维生产线,年产高强高模维纶纤维0.6万吨;二期拟建设28条单线年产1500吨的高强高模维纶纤维生产线和4条单线年产2000吨的高强高模维纶纤维生产线,年产高强高模维纶纤维5万吨,项目总投资173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8万元,占总投资的1.1%,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等。 |
1、本项目中和工序、湿热牵伸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设置的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醋酸须符合参照评价标准《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一次最高容许浓度;硫酸储罐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一次最高容许浓度。硫酸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2、项目废水为冷却排水、水洗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水及生活污水。冷却排水送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VA项目循环水站。酸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送至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处理回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和要求,防止项目建设、运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减振、隔声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4、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过滤渣送公司现有水泥厂综合利用,废丝送至本项目废丝溶解机后回用于溶解工序,落地棉可作为建筑铺路材料外售,废包装袋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后,集中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定期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5、针对本项目风险特征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
5 |
宁夏宜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回收2万吨废活性炭无害化处理及再生节能环保项目 |
石嘴山市生态经济区 |
宁夏宜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
本项目对回收的区内生物发酵、医药企业产品精制脱色产生的粉状废活性炭及水质净化产生的颗粒状废活性炭进行脱附再生,年产粉状煤基活性炭4800吨、颗粒状煤基活性炭1360吨。项目不接纳含氯及重金属废活性炭。主要建设内容为卧式一体化活化炉20台、立式活化炉1台、两段式煤气发生炉1台、燃气蒸汽锅炉2台及部分储运、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占总投资的16%,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等。 |
1、全封闭原料库房、预处理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光催化氧化器处理及活性炭箱吸附后排放。卧式活化炉车间产生的无组织烟尘、恶臭气体,通过风机抽送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立式活化炉烟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非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卧式活化炉废气经余热利用后送至旋汇耦合尾气处理设施和活性炭吸附后,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中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风选、包装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新污染源二级要求。燃气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要求。项目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臭气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厂界浓度、臭气浓度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无组织粉尘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要求。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时,应监测外排废气中二噁英浓度值。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厂界外800米。2、本项目软水制备设施废水作为厂区地面洒水降尘和煤场防尘用水。职工洗漱污水经沉淀后作为煤气发生炉补水。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与特殊污染防治区为主装置区、预处理车间、煤气发生炉、原料库房、危险废物暂存库房,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和要求,防止项目建设、运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减振、隔声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4、本项目炉渣与分选分离器产生的杂质送至建材企业综合利用;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返回生产系统再生;废树脂、沉淀渣、实验室分析产生的废物集中收集贮存于危废库,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平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煤气发生炉产生煤焦油作为副产品出售。本项目原料库、预处理车间、危废库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I2025-2012)执行,危险废物转移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相关部门意见:1、石嘴山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企业入园登记证。 |
6 |
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供热站项目 |
石嘴山市生态经济区 |
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4×48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3用1备)、减温减压装置、脱硫脱硝装置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蒸汽供热能力1188吨/小时,供气给本公司扩建年产18万吨PVA项目、年产5万吨PVB项目、年产5万吨PVA高强高模工程纤维项目和年产2010万条轮胎项目项目。项目总投资1550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373万元,占总投资的26.68%,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防治等。 |
1、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经炉内喷钙、炉外石灰石(电石渣)—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电袋除尘器除尘、低氮燃烧器及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后,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须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11)表1限值要求。2、通过对煤场、输煤栈桥、转运站、运煤系统等处进行全封闭并采取喷水抑尘措施,本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经本项目再生水深度处理、化学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锅炉用水水源。再生水深度处理站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加混凝澄清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标准要求后,部分送化学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部分送循环水补水,剩余部分排入公用水池作为输煤系统、输灰用水补水。化学水处理系统采用采用超滤反渗透+除碳+除盐处理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气量标准》(GB12145-2008)要求后,作为锅炉补给水使用;产生的含盐废水部分用于脱硫系统补水,部分排入公用水池作为输煤系统、输灰用水补水。脱硫废水采用石灰中和、絮凝澄清处理后和循环水系统排水排入公用水池作为输煤系统、输灰用水补水,输煤系统废水采用澄清、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4、严格按要求对煤水沉淀池、封闭煤仓、灰库区、尿素溶解系统区等场所进行防渗处理。5、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消音减震处理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要求。6、项目产生灰渣部分送本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及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作为原料利用,部分送宁夏平罗恒达水泥有限公司作为水泥原料作为原料利用,不能综合利用部分送石嘴山市惠农区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场处置,待平罗工业园区渣场建成后本项目灰渣应就近送平罗工业园区渣场处置。石嘴山市惠农区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场未建成投运前,本项目不得试生产及投产。7、本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均危险废物,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7 |
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10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石嘴山生态经济区 |
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炼胶车间、全钢子午胎生产车间、半钢子午胎生产车间、航空胎生产车间以及部分公用、储运、环保工程。项目年产2010万条子午线轮胎,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20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生产线;二期建设10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线;三期建设80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10万条航空子午胎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7.5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170万元,占总投资的0.48%,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等。 |
1、炼胶车间原料炭黑产生的炭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治理后,其排放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限值要求。炼胶车间产生的密炼烟气经集气罩+脱臭装置处理后,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要求;硫化氢和臭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炼胶车间、组件制造及成型车间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要求;硫化氢和臭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2、本项目废水为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送至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处理回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和要求,防止项目建设、运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减振、隔声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材料、废钢丝、废橡胶、废帘布、不合格轮胎,收集后外售;炭黑和废橡胶属本项目的原料,回收利用。废透析膜片为有机可降解物质,1-2月自行降解为气体挥发。废油、废含油棉纱和抹布及废含油手套、废化学药品及包装物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本项目设置的危废暂存间,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 |
8 |
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宁夏太平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t硫氰酸红霉素及1000t阿奇霉素原料药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
银川市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 |
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原环评建设规模为年产硫氰酸红霉素2000吨、年产阿奇霉素1000吨,项目主要建设配料车间、发酵车间、提取车间、合成车间及相应的辅助、储运、环保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到市场行情等因素,经自治区发改委同意,撤销了原1000吨阿奇霉素生产线的建设,因此该项目部分环保、公用工程也随之变更。变更后,总投资为85773.6万元,比原环评增加35773.6万元,环保投资22487万元,比原环评增加了15423万元,占总投资的26.2%,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固废的治理和绿化。 |
1、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变更为“四效蒸发+调节池+浅层气浮+水解酸化池+PEIC厌氧反应塔+一级A/O池+中沉池+芬顿高级氧化+二级A/O池+终沉池处理”,用于处理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后的废水送污水深度处理回用系统作进一步处理后,其中一部分回用于红霉素配料车间及硫氰酸红霉素提取车间生产用水,另一部分由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动力车间含盐废水一部分用于输煤系统喷淋补水、干灰、干渣加湿、洒水降尘等,剩余部分由总排口排入暖泉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水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表2标准要求。2、厂区污水处理站格栅井、调节池、中和混凝池、气浮池和污泥压滤间等构筑物采用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恶臭气体集中起来送入管道,最终通入锅炉燃烧,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3、项目发酵罐尾气通过集气装置及定向管道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后进一步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密闭管道送锅炉燃烧处理,厂界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4、应将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须纳入本公司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加强演练,使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