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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12月22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12-22 16:28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电话: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慈济医院项目

银川市兴庆区

宁夏慈济医院有限公司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购买已建商品楼,地下一屋、地上六屋,总建筑面积6778.15平方米。设门诊部、住院部和办公室等,并配套停车场,设置床位200张,主要开展老年慢性疾病、手术和大病后的康复治疗。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万元,占总投资的2.28%。主要用于废水、噪声、固废治理等。

1、本项目医疗废水经新建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银川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医疗废水化粪池为重点防渗区,须严格按照防渗防腐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同时须加强管道的维护和管理,防止渗漏或泄露,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2、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措施,院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送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医疗废水化粪池清掏物委托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密闭吸粪车收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的相关要求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设置该项目的批复。2、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后勤管理处关于接纳该项目产生的污水、污泥、医疗垃圾以及被服洗消相关工作的承诺书。3、该项目医疗废物收集合同。

2

中电投香山风电场扩建200MW工程项目

中卫市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共建设10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风电机组、100台箱式变压器、架设35KV集电线路及1座110千伏升压站,并配套建设进场道路和检修道路等辅助工程,总装机容量200兆瓦。项目总投资为148731.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6.94万元,占总投资的0.38%,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水土保持、运营期环境治理等。项目建成投运年均上网电量约38105.6万千瓦,与相当容量的火电机组相比,可节约标煤12.19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124.3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56.0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07.96吨、二氧化碳排放量293779吨。

1、生活污水采用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2、运营期110KV升压站场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风机运行时噪声在200米外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3、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旧蓄电池均属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4、危废暂存间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管理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及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中卫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该项目选址意见书。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3

宁夏大唐国际南川300MW风电场工程

吴忠市红寺堡区

宁夏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共建设150台2000千瓦风电机组、150台箱式变压器、2座110千伏升压站,并配套建设35千伏输电线路、进场及检修道路工程等辅助工程,总装机容量300兆瓦。项目总投资为229334.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5.48万元,占总投资的0.9%,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水土保持、运营期环境治理等。项目建成投运年均上网电量约55722.9万千瓦时,与相当容量的火电机组相比,可节约标煤17.8313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254.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19.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04.2吨、二氧化碳排放量42.9734万吨。

1、生活污水依托一期风电场110KV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2、运营期110KV升压站场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风机运行时噪声在200米外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3、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旧蓄电池均属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4、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设计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转移及处置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相关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1、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吴忠市城乡规划和卫生管理局关于该项目选址意见书。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4、吴忠市红寺堡区国土资源局关于该项目不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的证明。

4

镇北堡至苏峪口公路改建工程

银川市西夏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本项目起点位于镇北堡至苏峪口公路与国道110线交叉路口处,路线由东向西布设,终点止于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山顶停车场处。项目全长21.556公里,其中K0+000~K12+556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K12+556~K21+556段位于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内,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7.5米。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为1040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1万元,占总投资1.81%,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等。

1、营运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道路沿线两侧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路基路面排水工程。3、风险类型主要为运营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5

国道109线四十里店至贺兰段公路

银川市贺兰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项目起点为国道109线与X108线交叉处,终点位于国道109线与北绕城高速出口交叉点以北905米的奥林匹克花园小区门口。路线全长9.68公里,其中路面新建路段长1.850公里,补强路段长7.648公里,利用段0.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米。项目总投资约为47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96万元,占总投资2.9%,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水治理、生态保护等。

1、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等及时进行平整复垦、生态恢复。2、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禁超载。拌合站厂界处颗粒物、沥青烟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3、营运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道路沿线两侧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4、施工生产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拆除涵洞产生的建筑垃圾于商品取土场的废弃取土坑回填。5、落实《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杜绝因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而造成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6

国道338段甘塘至营盘水(宁甘界)段

中卫市沙坡头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本项目为旧路改造工程,起终点均与原旧路省道201线衔接。路线全长27.1公里,其中路面修补改造26.684公里,完全利用0.416公里。项目设计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米。项目总投资约为9400.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43万元,占总投资2.14%,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水治理、生态保护等。

1、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严格控制作业面范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等及时进行平整复垦、生态恢复。2、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禁超载。拌合站厂界处颗粒物、沥青烟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3、营运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道路沿线两侧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4、施工生产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5、落实《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杜绝因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而造成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7

银川河东机场高速公路进出口收费站

银川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本项目拟对银川河东机场高速公路进、出口收费站进行改造,新建单向收费站三处,局部改造原机场至银川方向A 匝道、原机场至灵武方向B匝道、原银川至机场方向C匝道和原灵武至机场方向D匝道,在新建收费站C 的右侧修建收费大楼及附属设施,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办公楼3 层建筑面积共2160平方米。采用沥青路面结构方案,全线无线路交叉、无桥梁,共设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洞12道,收费广场管沟3道。项目总投资约为6521.40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5万元,占总投资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水治理、生态保护等。

1、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严禁扰动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等及时进行平整复垦、生态恢复。2、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禁超载。拌合站厂界处颗粒物、沥青烟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3、营运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道路沿线两侧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4、施工生产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附属设施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机场排污管网,由机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5、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统一收集后送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6、落实《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杜绝因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而造成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