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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3月2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5-03-27 16:04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2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电话: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中煤沃德新能源中宁光伏发电项目变更

宁夏中宁县石空镇东北侧新材料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

宁夏中煤沃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MWp光伏发电站工艺发生变更,采用的光伏阵列设备、材质均发生变更;年发电量由3034.99万kW·h变更为4590.1596万kW·h;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由1004h变更为1391h;110kV升压变电站增设一座变压器事故集油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主变压器泄露的变压器油。本项目110kV升压站的设施、管理区、电站围栏、进场道路、施工营地、电网接入系统、公用工程等均不发生改变,与原环评报告一致。

1、本项目变更后,光伏电站太阳能光伏板清洗方式及废水产生量(960m3/a)均与原环评报告一致,清洗废水沿光伏板区间间隙落地自然蒸发。生活污水产生量(576m3/a)及处置措施均与原环评报告一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2、本项目为利用洁净太阳能发电项目,在太阳能转变成电能的过程中,不会有噪声产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在对逆变器及汇流箱的基础做了减振处理,在厂区周边进行了绿化后,各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变更后,主要噪声源治理措施不变,噪声源数量有所减少。3、本项目变更后,光电阵列使用的太阳能电池由砷化镓电池。变更为多晶硅电池;产生量由1236块/年变为243块/年,性质由危险废物变更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生产厂家回收。此外,本项目变更后110KV升压变电站内的主变压器为浸油式变压器,新增一座20m3的事故集油池对事故变压器油进行收集,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变更后,生活垃圾及报废免维护铅酸蓄电池产生量及处置措施均与原环评一致。4、本项目变更后,不使用导热油,故不再产生导热油泄露的环境风险。

但仍存在主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泄露的风险。变更后,建设单位增设事故集油池用以收集事故期间产生的变压器油,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2

12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氮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本项目厂址建于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生产厂区内

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技改项目生产中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为氨水(2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所列出的危险物质,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本技改项目所使用的氨水(浓度为20%)为弱腐蚀性物质,环境风险主要为氨水储存区氨气泄漏产生的环境风险。

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技改项目所涉及的风险影响因素、风险危害程度可达到同行业可接受的水平。本技改项目是采用空气分级燃烧技术+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工艺对现有工程窑尾烟气进行脱硝改造。本技改项目氨水用量为1050t/a,综合脱硝效率为60%,可减少NOX排放量为432.95t/a(年运行7200h)。

1、本技改项目采用空气分级燃烧(脱硝效率20%)+SNCR烟气脱硝(脱硝效率50%)工艺对水泥窑尾烟气进行脱硝处理。通过采取在生产过程中避免过量喷氨。通过采取降温喷淋;加强生产管理,发现裂缝和泄露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等措施,可降低本技改项目罐区氨的无组织排放影响。采用导则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逃逸的NH3未出现超标,因此本技改项目不单独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以现有工程设置的水泥生产线边界500m范围执行。根据调查,目前该防护距离内不存在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2、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厂房合理设计、安装吸声材料及消声器、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3、本次技改项目生产中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为氨水(2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所列出的危险物质,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本技改项目所使用的氨水(浓度为20%)为弱腐蚀性物质,环境风险主要为氨水储存区氨气泄漏产生的环境风险。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技改项目所涉及的风险影响因素、风险危害程度可达到同行业可接受的水平。

3

龙源灵武白土岗新火10MW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龙源二期项目内

龙源宁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成后共安装43200块240Wp光伏板组件,均采用固定倾角安装方式,进场道路、危废暂存等设施依托宁夏灵武白土岗风电场龙源一、二期规工程。划装机总容量10MW,实际总装机容量10.368MW,年均上网电量1344万kWh。

1、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电池板清洗废水,排水量为324m3/a,主要污染物为SS,无特殊污染物,散排至光伏板底和周边用于绿化。2、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一般在65dB(A)左右,项目对设备设置隔声减振装置,经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3、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废太阳能电池板和35kV箱式变压器废变压器油。更换的废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升压站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

经事故集油池收集后,暂存于“龙源一期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4、

4

中民投同心200MWp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同心县丁塘镇

中民新能宁夏同心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光伏电站区、110kV升压站、35kV输电线路。光伏电站区包括:光伏阵列、太阳能电源机房、35kV集电线路。本项目总占地523.16hm2,其中永久占地516.91hm2(实际永久征地面积为1.8277hm2,主要为110kV升压站和生活管理区、配电室。检修道路、集电线路、进场道路、光伏板区占地面积为515.0823hm2),临时占地6.25hm2,项目占地类型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板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用于场区绿化。太阳能板清洗方式为移动水车清洗(不含任何添加剂)式,每个季度清洗一次,主要污染物为SS,流入周围场地用于植被绿化。2、本项目为利用洁净太阳能发电项目,在太阳能转变成电能的过程中,不会有噪声产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3、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475t/a,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少量的废太阳能板、报废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达到使用寿命后产生的报废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HW08),经事故集油池(25m3)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4、本项目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可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

5

永宁县观平路G109至永宁黄河大桥公路连接线段工程

本项目位于银川市永宁县境内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全线共设置中桥63.64m/2座,涵洞7道,边沟涵184m/23道,平交2处。本项目设计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6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50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76hm2其中永久占地18.56hm2,临时占地1.20hm2。占地类型为耕地、果园、道路及宅基地。经估算,本项目挖方量为1.95万m3;填方量为44.57万m3;借方42.62万m3,无弃方。

1、加强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的洒水降尘工作,运输易起尘物料车辆加盖篷布,路基填料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道路沿线两侧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路基路面排水工程,防止路面径流对地表水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4、施工期产生的腐殖土、淤泥等临时堆置道路两侧区域内,待施工期结束后,用于绿化。桥梁施工废渣等全部收集后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置。

6

永宁县永黄路至滨河大道连接线工程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境内,呈东西走向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5°44′~105°53′之间,北纬36°56′~36°8′之间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全线共设置中桥204.16m/4座,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2处,管线交叉2处。本项目设计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6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43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全长2.434km,共占地13.45hm2,其中永久占地12.45 hm2,临时占地1.00 hm2,占地类型为水浇地、果园及鱼塘。经估算,本项目挖方量为2.31万m3;填方量为27.92万m3;借方25.61万m3,无弃方。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水土保持方案》。2、加强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的洒水降尘工作,运输易起尘物料车辆加盖篷布,路基填料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道路沿线两侧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路基路面排水工程,防止路面径流对地表水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