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5-05-12 17:01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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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50MWp光伏发电项目 |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石沟驿境内 |
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规划总装机容量为50MWp。年平均上网电量约7228.30万kWh。 本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建设太阳能光伏阵列单元安装、方阵并网逆变器室配置、综合楼、升压站及配套辅助设施等。 |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板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m3/d)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用于场区绿化。太阳能板清洗废水不添加任何清洗剂,流入周围场地用于植被绿化。2、项目区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3、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6t/a,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白土岗乡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少量的废太阳能板、报废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4、本项目拟建的110kV升压站工频电场强度以及工频磁场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
2 |
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沙石墩梁风电场扩建工程 |
宁夏青铜峡市大坝电厂西南2km处沙石墩山 |
宁夏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05°52′~105°56′,北纬37°55′~37°59′,占地面积约7.5hm2。项目总投资36640.86万元,建设规模48MW ,建设24台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24台箱式变压器,同时在一期升压站内新增一台50MVA主变压器及配套事故油池,配套建设35kV架空线路、场内检修道路等辅助设施。 |
1、本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规划施工布局,严格按水土保持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区域临时占用土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经过一定时期的恢复,可维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2、本项目风机在检修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废油纸(HW08),主变压器事故状态时会产生少量废变压器油(HW08),风机及110KVA升压站每年将产生一定量废旧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沙石墩梁风电场一期工程危险废物专用库房,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3、本项目各风机周边200m范围内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中昼间场界噪声要求。新增主变压器预测值叠加现有主变压器噪声背景值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中昼间场界噪声要求。 项目场址周围500m范围内无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保护目标。4、由于本工程周边500m范围内不存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风机运行产生的太阳光影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不存在光影扰民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