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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5月25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5-05-25 16:53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电话: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东义开特利镁业有限公司硅铁矿热炉余热电站节能减排工程项目

本项目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新火村宁夏东义开特利镁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宁夏东义开特利镁业有限公司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现有2条年产8000t金属镁生产线、一条年产20万t兰炭生产线、2×25500kVA矮烟罩半封闭式硅铁矿热炉及其净化回收微硅粉系统,年产75#硅铁44000t。为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建设单位拟依托现有厂区(以下简称“现有厂区”)的2台25500kVA硅铁矿热炉产生的中低温烟气进行余热发电,余热电站装机容量为6MW,年发电量为4200×104kW·h。

1、本项目利用硅铁矿热炉烟气余热发电,项目本身无新增废气。本项目将对除尘系统(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维修改造,更换滤料及破损布袋,保证除尘系统达到设计效率99%以上。2、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生活污水。3、通过对除尘设施加装减震垫及消声器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生活垃圾。

余热锅炉内沉降的粉尘量为208.22t/a,该部分粉尘为现有工程硅铁炉烟粉尘,其主要成分为微硅粉,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